| 索 引 号:770875217/2015-00154 | 主题分类:民政、扶贫、救灾/社会救助/业务信息/其他 | |
| 发布机构:新密市民政局 | 关 键 词:民政,拨付,资金 | |
| 文 号:新密民字〔2015〕37号 | 成文日期:2015-06-24 | 发布日期:2015-06-24 |
| 体 裁:通知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平陌镇、大隗镇、苟堂镇、曲梁镇、白寨镇、来集镇、尖山风景区管委会民政所:
依据《郑州市财政局、郑州市民政局关于下达2013年农村敬老院温暖工程补助资金的通知》(郑财预〔2014〕803号)文件,经研究,现将农村敬老院温暖工程补助资金下拨给你们,请加强资金管理,专款专用,落实好郑州市有关养老政策,实施温暖工程,使在院五保老人安度晚年。
此次下拨农村敬老院温暖工程补助资金共计70万元。(其中:平陌镇敬老院10万元、大隗镇敬老院10万元、苟堂镇敬老院10万元、曲梁镇敬老院10万元、白寨镇敬老院10万元、来集镇敬老院10万元、尖山风景区敬老院10万元)
新密市民政局
二〇一五年六月二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