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密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袁庄乡设立长椿苑社区居民委员会和更改移民小区社区居民委员会名称的批复

索 引 号:770875217/2015-00100主题分类:民政、扶贫、救灾/行政区划与地名/业务信息/地名管理
发布机构:新密市民政局关 键 词:地名,社区,更名
文    号成文日期:2015-06-29发布日期:2015-06-29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新密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袁庄乡设立长椿苑社区居民委员会和更改移民小区社区居民委员会名称的批复

袁庄乡人民政府:

你乡《袁庄乡人民政府关于更改袁庄乡移民小区名称和成立新密市袁庄乡长椿苑社区居民委员会的请示》(袁政文[2015]27号)收悉。根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河南省地名管理办法》的规定,经市政府第7次常务会议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移民小区社区居民委员会更名为富民路社区居民委员会。

二、同意设置长椿苑社区居民委员会,其具体范围是:袁庄乡姜沟村四组以东,袁庄乡靳沟村以西,雪花山北坡以北,袁庄乡富民路以南。

此复

         

                     二零一五年六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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