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725842782/2015-00041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 |
发布机构:新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 关 键 词:通知,施工现场,安全隐患 | |
文 号:新密建管〔2015〕31号 | 成文日期:2015-06-29 | 发布日期:2015-06-30 |
体 裁:通知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关于印发建筑施工现场消防安全隐患排查
治理方案的通知
各参建单位:
现将《新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建筑施工现场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5年6月29日
建筑施工现场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方案
为认真汲取鲁山县“5.25”特别重大火灾事故教训,强化建筑施工消防安全责任、查找消防安全隐患,推进消防安全隐患整治,坚决遏制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省市消防安全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建筑施工现场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落实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采取严密的举措、过硬的手段,切实做好建筑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消防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作目标
以此次消防排查为契机,进一步夯实消防安全责任,从临建设施、消防设施配备、宣传教育培训等方面进行全方位的检查、整治,切实履行好职责,扎实做好建筑施工现场火灾防控工作。
三、时间安排及检查形式
(一)时间安排
从即日起至8月31日
(二)检查形式
1、施工单位自查阶段:从即日起至7月1日。施工单位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自查,针对查出的问题要制定整改措施,并限期整改,并于7月2日前将自查报告上报住建局安监站。
2、检查阶段:7月2日至31日。住建局联合市消防大队等单位进行检查,对达不到安全使用要求的临时建筑物,将进行查封。
3、总结巩固阶段:8月1日至8月31日。各施工单位要对此次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工作进行总结、分析并进行“回头看”,巩固整治结果,确保无消防隐患。
四、检查范围
市区所有在建建筑施工项目
五、检查内容
(一)在建施工现场是否建立健全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及消防安全制度;
(二)是否违规使用易燃可燃彩板房;
(三)疏散通道及安全出口是否有堵塞情况;
(四)是否有违规用火用电情况;
(五)是否配备足够的消防设施且消防设施是否有损坏现象。
六、具体要求
(一)各施工单位要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的施工现场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落实责任。
(二)各施工单位要对自建的施工现场消防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并进行台账登记,明确时限、明确人员,制定严格的措施和计划,确保整改一项,消案一项。
(三)凡是使用聚氨酯泡沫夹芯彩钢板的临建设施且有人员居住的,必须立即迁出人员并对此进行拆除。
(四)对施工单位排查出有自身难以整改的消防隐患,要尽快上报主管部门进行协调解决,确保隐患整改到位。
(五)各施工单位要加强火灾消防宣传力度,通过在施工现场设置消防安全警示责任牌、张贴消防安全标语等进行消防安全知识宣传,全面普及消防常识,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
(六)各施工现场要制定针对性强、实用性好的应急疏散预案,组织开展演练,切实做到一旦出现险情,能够快速有效地组织人员疏散逃生。
(七)住建局将联合市消防大队等单位对在建施工现场消防隐患治理工作进行督查、检查,对行动不力的施工现场将按照相应法律规定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