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新密市农村产权交易服务机构 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005253533/2015-00278主题分类:财政、金融、审计/其他
发布机构:新密市人民政府关 键 词:其他
文    号:新密政办〔2015〕26号成文日期:2015-06-24发布日期:2015-07-01
体    裁:通知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新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新密市农村产权交易服务机构 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新密市农村产权交易服务机构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5年6月24日

 

新密市农村产权交易服务机构建设工作方案

 

为推进我市农村产权交易工作的开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引导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4〕71号)精神,按照《郑州市农业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郑州市县乡三级农村产权交易项目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郑农小组办〔2015〕4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针,以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为前提,以保障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产权益,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为目的,以构建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农村产权体系为主要内容,以推动农村资源资本化、市场化为主要手段,促进农村生产要素加速流动和优化配置,为我市农业农村经济快速稳定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分散与集中、分步实施与全面开展相结合原则。由不同产权交易品种管理部门负责权能确认及前置审核审批工作,集中到农村产权交易服务机构交易。同时分期、分批开展各类农村产权交易。条件具备的先期开展,如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目前不具备条件的待条件具备后再开展。

(二)坚持积极引导与重点扶持相结合原则。在广泛宣传、提高认识的基础上,教育和引导各类产权交易主体积极、主动、自愿到产权交易机构开展交易活动。同时,又要制定扶持或奖励政策,吸引交易主体到交易机构进行交易。如对达到一定规模符合一定条件在产权交易机构进行交易活动的交易主体,可给予优先承担农业项目或给予提供融资服务。

三、机构设立

成立新密市农村产权交易监督管理委员会,依托市农经站成立新密市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尖山风景区管委要成立农村产权交易服务站,以保障工作的正常开展。

按照国办发〔2014〕71号文件要求,实行市场建设和运营财政补贴等优惠政策,市、乡两级将产权交易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四、各级农村产权交易机构职能分工 

(一)新密市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主要承担政策宣传与咨询、信息收集与发布、权能确认、产权交易、交易鉴证、对外公示等业务,指导乡级产权交易工作,负责对乡镇、街道办事处服务站工作人员、中介组织、经纪人等人员的管理和培训。对产权交易后的履约情况进行监管。土地经营权流转规模经营面积在500亩(含500亩)至1000亩或标的额500万元(含500万元)至1500万元的交易业务,在新密市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交易。土地经营权流转规模经营面积在1000亩(含1000亩)以上或标的额1500万元(含1500万元)以上交易业务,在郑州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交易。

(二)乡级农村产权交易服务站。主要承担政策宣传与咨询、信息收集与发布、权能确认、产权交易、交易鉴证对外公示等业务,接受上级产权交易机构的监督指导。承担郑州市、新密市两级产权交易项目所有权能确认工作。对产权交易后的履约情况进行监管。土地经营权流转规模经营面积在500亩以下或标的额500万元以下的交易业务,在乡级产权交易服务站交易。

五、农村产权交易流程

(一)申请受理。转出方向农村产权交易机构提交身份证、产权证、交易申请表等相关证明材料。

(二)审查确认。由乡级产权交易机构对交易产权主体进行调查、核实。包括准确位置、面积、质量、有无权属纠纷等。

(三)信息发布。对审核无误的交易信息通过郑州市、新密市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对外发布流转信息。

(四)组织洽谈。组织有交易意向的双方进行协商与洽谈。

(五)签订合同。双方洽谈一致后,在农村产权交易机构的指导下签订规范的交易合同,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费用。

(六)审核发证。交易双方签订交易合同后,可向农村产权交易机构申请进行交易鉴证,对符合规定的交易双方,由农村产权交易机构出具《产权流转交易鉴证书》。

(七)产权登记。交易双方当事人凭《产权流转交易鉴证书》到相关部门办理产权登记。

(八)资料归档。农村产权交易机构将交易申请书、交易合同、交易登记簿等有关资料分类整理归档。

(九)跟踪服务。各级农村产权交易机构要跟踪监督履约情况,对流入主体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跟踪调查,及时调处流转后出现的纠纷。

六、产权交易品种安排

各级农村产权交易服务机构先期进行权属没有争议的家庭承包耕地的经营权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四荒地”经营权的流转交易。待后期条件成熟后,逐步开展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农业生产设施设备、农业类知识产权、农村建设项目招标、产业项目招商和转让等其它交易品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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