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密市煤炭管理局印发《关于在全市煤矿开展“三查三保”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005307327/2015-00037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新密市煤炭管理局关 键 词:煤矿,三查三保,方案
文    号:新密煤字〔2015〕61号成文日期:2015-07-03发布日期:2015-07-03
体    裁:通知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新密市煤炭管理局印发《关于在全市煤矿开展“三查三保”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新密市煤炭管理局

印发《关于在全市煤矿开展“三查三保”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局直各单位,各煤炭主体企业、区域公司,全市各煤矿:

《关于在全市煤矿开展“三查三保”活动的实施方案》已经局办公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新密市煤炭管理局

                           2015年7月3日

 

关于在全市煤矿开展“三查三保”活动的

实施方案

 

为认真落实新密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在全市“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中开展“三查三保”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新密办〔2015〕33号)要求,结合我市煤矿实际,特制定我局“三查三保”活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三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贯彻省委、市委“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党课暨动员部署会和“三查三保”动员会精神,持续深化作风建设,不断增强全体干部职工履职尽责意识,坚持务求实效,遵循严格标准,挖思想根源,找工作差距,着力消除煤矿隐患,杜绝管理漏洞,防范安全风险,确保全市煤矿安全稳定。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三查三保”活动取得实效,局成立煤矿查保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王旭康

副组长:赵朝锋  任令钧  刘剑波  裴中辰  阴明朝 

        刘彦庆  李素中  申新庄  张国友

成  员:局各相关业务科室(队)长、各煤炭管理中队队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监一科,梁学辰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活动的组织协调。

三、主要任务

局直各部门、各管理中队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以更严的作风、更实的措施,紧紧围绕责任分工,认真检查党政属地责任、部门监管责任、自身岗位责任履行情况,加大安全隐患排查力度,重点排查煤矿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人员持证上岗等安全管理情况及瓦斯、通风、水害、机电、矿级领导跟班等方面存在的隐患。

四、检查重点

(一)“一通三防”工作。加强对“一通三防”工作的领导,加大煤矿瓦斯治理力度,建立健全煤矿“一通三防”长效机制;建立健全“一通三防”专门机构,配足持证合格、责任心强的专业技术人员;全面落实“一通三防”和瓦斯治理责任,落实“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的煤矿瓦斯工作方针和《煤矿瓦斯防治工作“十条禁令”》(安监总煤装〔2011〕182号)。查高瓦斯、高突矿井是否按照省政府“双十条”规定(豫政〔2014〕63号、豫政办 〔2014〕126号),制定双十条实施细则,着力构建“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的煤矿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开展防突工作隐患排查和防突知识技能专项培训;是否严格执行始突标高以下严禁划分非突出危险区,直接升级为突出矿井或进行突出危险性鉴定,落实区域防突措施和“双六”标准效果检验;是否建立防突管理台账;严禁井下同一工作地点安排多工种平行作业,严格控制井下作业人员数量。

(二)水害防治工作。各煤矿必须加强防治水工作的领导,严格落实水害防治责任制,定期研究解决矿井重大水害隐患问题,保证防治水工程、资金、设备、措施、责任落实到位;是否建立防治水机构,配备专业技术人员,落实防治水技术管理体系,制订防治水规划和水害应急预案,坚持“预测预报,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水害防治原则和“防、堵、疏、排、截”五项综合治理措施;煤矿企业是否全面排查水害隐患,摸清水文地质情况,特别要准确掌握相邻矿井和整合关闭的老井废巷的空间位置、积水量和水压情况,准确绘制在采掘工程平面图上;是否加强水害预测预报工作,采用适合本矿井的物探、钻探、化探等先进的综合探测技术工艺,为水害防治工作提供详实可靠的技术依据;是否认真履行对煤矿水害防治的日常管理,认真落实水害防治责任制和安监总局28号令《煤矿防治水规定》。

(三)顶板管理会战活动。各煤矿是否按照《关于开展煤矿顶板管理会战活动的通知》(新密煤字〔2015〕54号)要求,制定顶板管理会战活动方案,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并做好记录。在顶板管理工作中,是否做到以下几点:建立完善顶板管理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进一步加强煤矿采掘工作面支护技术和现场安全管理,明确顶板管理责任,强化事前预防和源头控制;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加强地质勘探和地质资料分析研究,做好地质预测预报以及矿压观测工作,掌握煤层赋存情况、地质构造、顶底板岩性和矿压显现规律,为顶板管理提供基础资料;采取有效合理的支护设计方案,严格采掘工作面现场管理;加强矿级领导现场带班和巡回检查,重点地段安排安全技术员蹲点监管;作业现场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定,严禁空顶作业;加强特殊地点安全支护管理,开采坚硬顶板煤层,大断面巷道掘进时,必须制定有效安全措施;回采工作面要加强上、下安全出口超前支护,过地质构造带、顶板破碎带、煤岩交接处及安装、拆除支架等特殊作业时,必须制定专门安全技术措施;开采应力集中区煤层和回收煤柱时,必须制定防治冲击地压的安全措施;加强巷道维修工作,制定完善并认真实施井巷工程维修制度,维修井巷支护时,必须有支护设计、顶板治理方法和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有效防范和遏制煤矿顶板事故发生。

(四)机电运输管理。煤矿企业要高度重视机电运输管理工作,认真落实机电运输安全管理责任。是否设立专门机构,明确分管责任人和岗位职责,配备足够的专业技术人员,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台账和技术资料档案;是否加强设备维修检查和运行状况的动态管理,井下供电系统保护装置是否灵敏可靠;是否制定并严格执行停送电工作票制度,严禁带电检修和带电搬迁电气设备、电缆电线;是否加强电气设备安全性能管理,凡是纳入安全标志管理的机电产品,是否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并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或淘汰的机电设备和电缆;在用机电设备是否状态完好、运行安全可靠;提升运输系统的各类安全保护装置是否完善,主要提升装置是否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规定装设保险和后备保护装置,各种保险装置是否动作灵敏、性能可靠;提升机的电控、液压及机械制动系统是否可靠,各种闭锁关系正确,制动能否满足安全控制要求等。

(五)雨季“三防”工作。煤矿是否开展汛期专项排查;是否做到组织领导到位、防汛队伍到位、设备物资到位、防汛措施和应急预案制定演练到位;是否提前对排水设施、供电系统和防雷电装置进行全面检查并有记录台账;是否查清井田范围及附近河流堤坝、地面搬缝、低洼积水和废弃老窑、老空水体等,做到提早治理,超前防范;切实做好值班工作,保证通讯畅通,领导24小时在岗在位;是否赋予值班调度人员紧急处置权,落实雨中、雨后安全巡查制度,遇有极端灾害性红色预警天气或井下出现重大险情(异常)时,必须做到立即撤人,最低限度保证淹井不伤人。

(六)矿级领导跟班。煤矿企业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33号令的要求,切实加强煤矿领导现场带班工作。重点检查下列内容:是否严格督促煤矿领导下井跟班带班制度的落实,进一步明确下井带班人员范围、带班次数、带班时间、带班职责权限和考核奖惩等;是否建立健全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包括井下交接班制度和带班下井档案管理制度;煤矿领导特别是煤矿主要负责人带班下井情况;是否制订煤矿领导每月轮流带班下井工作计划以及工作计划执行、公示、考核和奖惩等情况;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在井下履行职责情况,特别是重大事故隐患和险情的处置情况;煤矿领导井下交接班记录、带班下井档案等情况。

(七)安全教育培训。煤矿必须加大培训力度,规范培训管理,落实培训计划,提高培训质量,大力宣传相关规定和安全常识,增强从业职工的安全意识,提高安全素质和操作技能,加强自我保护,减少“三违”现象,实现煤矿职工安全意识和技术素质的全面提高。主要检查是否组织制定年度教育培训工作计划并按照计划实施;是否建立从业人员教育培训、考试档案,并真实准确记录从业人员教育培训、考试情况;是否对从业人员开展全员培训,做到100%持证上岗,安检、瓦检、探水等特殊作业人员是否经过专门安全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后持证上岗作业;是否建立教育培训绩效考核制度,量化绩效考核指标体系。

五、方法步骤

本次查保活动从现在开始,到今年底结束,共分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先期排查阶段。7月上旬,各管理中队和煤炭主体公司、区域公司及各煤矿要认真贯彻学习,广泛宣传发动,成立组织机构,制定活动方案,迅速行动起来,开展先期排查。局相关科室、各管理中队要督促煤矿按照方案立即开展自查自纠。各管理中队针对煤矿自查自纠情况,督促落实,强化整改。

(二)全面排查,建立台账阶段。7月中旬至9月底,以我局三个安全隐患排查小组为主导,按照局制定的《关于印发2015年度煤矿安全专项监察计划的通知》(新密煤字〔2015〕4号)、《关于印发2015年煤炭执法监察工作计划的通知》(新密煤字〔2015〕23号)等安排部署,精心组织,周密实施,对全市煤矿进行全面系统、深入细致的安全隐患排查活动。对发现的安全问题,能立即整改的当即落实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由局督促煤炭主体企业和煤矿严格按照“五定”原则落实整改。各部门、各煤矿要对发现的问题认真梳理汇总,拉出问题清单,明确责任分工,分别建立近期、中期、远期整改台账,确保排查问题无遗漏。

(三)深化整改,建章立制阶段。10月至12月,各部门、各煤矿根据梳理的问题清单,细化整改措施,坚持把整改具体问题与加强制度建设紧密结合,建章立制,形成完善的制度保障体系,不等不靠,即查即改,立行立改,边查边改,积极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确保煤矿安全生产。

六、保障措施

(一)大力开展宣传教育。要深入开展“三查三保”宣传教育,把查保活动始终贯穿于“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的全过程,结合安全攻坚战等其它一系列活动,通过全方位、多层次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进一步增强广大职工的遵纪守法和安全防范意识,及时纠正、制止、消灭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

(二)认真自查扎实整改。各煤炭管理中队、区域公司要督促所辖煤矿开展全过程、全覆盖、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隐患自查自纠,主要查本次活动是否安排到位,查干部思想是否重视安全,查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落实,查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查安全教育是否深入有效,查安全隐患是否整改彻底,坚决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走过场。

(三)加大安全隐患排查执法力度。局科室和三个隐患排查小组要突出重点,加大安全隐患排查执法力度,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不能确保安全生产的煤矿,依法从严查处,严厉打击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

(四)认真督促落实。局各分包领导、包矿科室要结合网格管理,采取明察暗访、交叉检查、回头检查和“四不两直”的方式,督促落实监管检查责任,善于发现问题,及时协调解决,确保查保活动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取得实效。

(五)严格责任追究。全面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施行责任倒查机制。凡因查保活动开展不彻底、走过场或重大安全隐患长期存在、导致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的,严格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六)活动结束后,各煤炭管理中队、兼并重组区域公司要将总结报告于2015年12月25日前报局查保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69825261,电子邮箱:xmmtjajyk@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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