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密市2015年7月1日起降低工伤保险费率

索 引 号:416265205/2015-00040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发布机构:新密市社会保险局关 键 词:工作
文    号成文日期:2015-07-07发布日期:2015-07-07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新密市2015年7月1日起降低工伤保险费率

为了充分发挥工伤保险费率的调节作用,减轻用人单位负担,新密市社会保险局从2015年7月1日起,以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为基数缴纳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按照已核定的行业风险类别调整基准费率,一类行业由0.5%降为0.4%,二类行业由1.5%降为0.9%,三类行业由3%降为1.8%。

以工程项目为单位为农民工办理工伤保险参保手续,并以工程项目预算造价为基数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建筑施工企业,由按工程项目造价的1.3‰降为1‰缴纳工伤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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