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308098/2015-00058 | 主题分类:组织机构/其他 | |
发布机构:新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关 键 词:保障,专职,监察员,违法,处理 | |
文 号:新密人社〔2015〕78号 | 成文日期:2015-06-30 | 发布日期:2015-07-10 |
体 裁:通知 | 生效日期:2015-07-13 | 废止日期 |
各有关单位:
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和《劳动监察员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任命王国强、吕向阳、韩林志、翟阿星、雷雨、王志锴六名同志为新密市劳动保障专职监察员,任命期限均为三年。
希望以上同志严格按照劳动保障监察员职责要求,认真贯彻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有效防范和妥善处理劳动保障领域的违法行为,维护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市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2015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