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审批中心宣传岗位工作标准

索 引 号:41604893X/2015-00855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其他
发布机构: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关 键 词:综合,政务,其他,宣传
文    号成文日期:2015-07-17发布日期:2015-07-17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行政审批中心宣传岗位工作标准关于行政审批中心宣传岗位工作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宣传岗位的职责、工作要求和监督。

本标准适用于办公室文秘工作岗位。

2 内容与要求

2.1 岗位职责

2.1.1 负责中心宣传和办公室文秘工作。

2.1.2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2 工作内容与要求

2.2.1 做好中心公文处理工作,负责上级来文(含电子邮件)的校阅、流转。

2.2.2 做好中心文件、年度工作总结、领导讲话等材料的起草撰写等工作。

2.2.3 负责中心各类会议材料的起草、准备工作,做好会议记录。

2.2.4 负责为中心领导搜集、整理、反馈和提供各种信息,以便领导及时全面掌握情况而作出科学决策。

2.2.5 围绕中心工作重点,做好舆论导向工作;提出中心宣传计划,做好各类宣传的组织实施。

2.2.6 负责中心窗口信息的审核和编发。

2.2.7 负责中心信息、简报的撰写、校对。

3 监督与考核

3.1 宣传岗位人员根据《目标责任书》对自己的工作进行自查。

3.2 中心管理办公室根据《管理人员考核办法》对宣传岗位人员进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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