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41604893X/2015-00848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其他 | |
发布机构: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 关 键 词:综合,其他,管理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5-07-17 | 发布日期:2015-07-17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中心物业管理的主体、对象、内容及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中心物业管理工作。
2 主体
中心管理办公室
3 对象
保安、保洁人员
4 内容及要求
4.1 中心办公室协调保安公司、物业公司对保安、保洁人员的日常管理。
4.2 保安人员管理规定
4.2.1 保安人员日常工作要严格按照《安全保卫岗位工作标准》的要求和规定,服从办公室的日常安排和管理。
4.2.2 完成中心交办的其他任务。
4.3 保洁人员管理规定
4.3.1 保洁人员日常工作要严格按照《卫生保洁岗位工作标准》的要求和规定, 服从办公室的日常安排和管理。
4.3.2 完成中心交办的其他任务。
5 监督与检查
中心管理办公室负责保安、保洁人员监督与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