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41604893X/2015-00844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其他 | |
发布机构: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 关 键 词:其他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5-07-17 | 发布日期:2015-07-17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中心保洁人员岗位的职责和工作要求。
2 工作职责
2.1 明确责任、尽心尽职、争创一流工作质量,为服务提供优质服务。
2.2 在规定时间内,按区域路线范围进行卫生清洁工作。
2.3 在管理员的监督检查指导下,努力做好本职工作积极完成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2.4 在所负责的卫生区域内,发现需要加强管理或需要维修的地方要及时上报管理员。
2.5 员工之间要团结合作、互相帮助、相互学习、取长补短,提高服务水平和业务素质。
3 工作要求
3.1 工作时间着工装、配证上岗。
3.2 负责卫生区域公用面积的走廊、楼梯、走廊内墙、天花板、公用门窗、卫生间等的清洁卫生。及时清运卫生垃圾,达到卫生标准。
3.3 除做好清洁工作外,还要行使卫生管理责任,工作中及时发现问题,纠正一切不良习惯和行为,对严肃影响环境卫生的个人要及时报告中心办公室做出处理。
4 监督与检查
中心管理办公室负保洁人员服务的监督与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