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725842782/2015-00045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 |
发布机构:新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 关 键 词:通知,三严三实,活动方案 | |
文 号: 新密建管〔2015〕35号 | 成文日期:2015-07-17 | 发布日期:2015-07-20 |
体 裁:通知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关于印发《关于在全局“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中
开展“三查三保”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各党总支(支部):
现将《关于在全局“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中开展“三查三保”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15年7月17日
关于在全局“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中
开展“三查三保”活动的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新密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中开展“三查三保”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新密办〔2015〕33号)文件精神和部署要求,结合我局“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三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贯彻省、郑州市及新密市委“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党课暨动员部署会和“三查三保”动员会精神,统筹推动,相互促进,将“三查三保”活动贯穿“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全过程,挖思想根源、找党性差距、找工作差距,着力消除潜在安全隐患,着力解决重点项目建设、大气污染防治、市政道路维修、城区防汛、城市管理等涉及民生问题,着力化解社会矛盾问题,优化发展环境,促进住房和城乡建设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问题导向。把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认真对照“三严三实”要求、“十不十欠”问题、对照“不严不实”问题在我局干部中的六个方面具体表现,聚焦“三查三保”活动重点内容,从具体问题着手,深入查找存在的问题和隐患,把问题找准查实,集中时间、集中精力解决。局属各单位按照职责原则发挥主体作用,局办公室、党办、督查科、纪检室负责专项检查工作,形成工作合力。
(二)检查标本兼治。按照急则治标、缓则治本、长则建制的要求,注重阶段性和长期性相结合,重点突破与整体推进相结合,集中检查与日常自查相结合,既下大力气解决“三查三保”活动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又着眼长远建立长期管用、执行有效的制度机制,确保问题得到根本解决。
(三)坚持务求实效。持续深化作风建设、不断增强干部履职尽责意识,遵循严的标准,真抓实做,求实求效,真正消除隐患、防范风险和解决问题,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城乡建设持续发展,确保大局和谐稳定。
三、主要任务及责任主体
按照市委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局党委“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安排,突出工作重点,深入开展“三查三保”活动。
(一)查履职尽责、执法监管情况,着力消除安全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1、排查消除建筑施工领域安全隐患。重点排查无证施工、违法分包转包等安全管理隐患,排查建筑起重机械、模板支撑系统、深基坑、建筑施工消防、施工现场临时彩钢板房及外墙保温材料防火、市政设施设备运营等事故安全隐患,严格质量监管,确保建筑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安全。
责任领导:王国军 冯跃东 张共敏 刘晓超 王福军
李伟锋
责任单位:质监站 安监站 工程科 招标办 建材办
监察大队 餐厨中心
责 任 人:魏冠杰 申永刚 白秀巍 王咏梅 李爱霞
李现伟 冯建忠
2、排查消除供气供热输送管道安全隐患。重点检查施工许可、管线质量完好和日常维护运行等情况,打击盲目施工、乱建乱挖等破坏管道及其附属设施安全的违法行为,确保安全。
责任领导:王国军 崔洁华
责任单位:热力办 燃气办
责 任 人:朱占坡 方书朝
3、排查消除城市防洪度汛安全隐患。全面开展汛期隐患排查和隐患点除险加固,严防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重点排查防汛责任制落实、防汛预案修订、防汛物资准备、防汛队伍及在建工程、市政维修工程、积水点等安全度汛准备情况,确保安全度汛。
牵头领导:陈铁建 徐东升
配合领导:局领导班子成员
责任单位:局防汛指挥部所有成员单位
责 任 人:局防汛指挥部所有成员单位负责人
4、配合排查消除消防领域安全隐患。以建筑工地、广场等公共场所为重点,以建筑材料、疏散通道、灭火设施等为重点内容,全面深化消防安全集中整治。
责任领导:张海俊 冯跃东 刘晓超 李伟锋
责任单位:青屏广场 质监站 监察大队 安监站
责 任 人:张会峰 魏冠杰 李现伟 申永刚
(二)查改革和发展措施落实情况,着力消除经济运行风险,确保经济稳定增长。
1、排查解决经济发展方面重点改革任务落实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按照市委提出的“五单一网”工作部署,结合实际按时间节点推进情况,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优化发展环境。
责任领导:崔洁华
责任单位:法制科
配合单位:局属各单位
责 任 人:刘 伟
2、排查化解经济持续下行风险。着力抓好重点项目建设。
责任领导:各市政工程建设指挥部指挥长
责任单位:各市政工程建设指挥部
(三)查保障民生、服务群众和社会稳定情况,着力化解各类社会矛盾,确保大局和谐稳定。
1、排查解决环保领域热点问题。全面排查城区在建工地扬尘污染情况,排查生活垃圾及建筑垃圾污染情况,加强日常管理。
牵头领导:魏国颖
责任领导:局科级干部
牵头单位:安监站
责任单位:局属各单位
责 任 人:局属各单位负责人
2、排查解决基层思想基础制度建设和特殊困难群体帮扶方面突出问题,查制度建立情况、运行中存在的问题等,更好的服务群众。
牵头领导:徐东升
责 任 人:局属各支部联建工作队队长
局属各党支部书记
(四)郑州市部署涉及的3个方面问题
1、排查城市道路塌陷问题。积极排查各类道路塌陷问题,尤其对近三年新建或者改造大修的道路,要进行详细排查,主要积水路段、管网老旧路段、出现过塌陷的路段和顶管施工的路段要逐一排查。
责任领导:徐东升
责任单位:城建所
责 任 人:刘海敏
2、排查解决安置房手续办理方面存在问题。主要涉及建设施工手续审批问题、备案问题。
责任领导:王国军 刘晓超
责任单位:窗口办 备案科
责 任 人:周筲伟 于松超
3、排查解决房地产企业开发项目历史遗留问题。主要涉及建设施工手续审批问题、备案问题。
责任领导:王国军 刘晓超
责任单位:窗口办 备案科
责 任 人:周筲伟 于松超
(五)我市已部署的2个方面的突出问题
1、排查违法违章建设问题。主要排查无证施工问题。
责任领导:刘晓超
责任单位:城建监察大队
责 任 人:李现伟
2、排查城市管理问题。主要排查破坏市政道路设施、私自挖掘道路开挖管沟等问题。
责任领导:徐东升
配合领导:刘晓超
责任单位:城建所
配合单位:监察大队
责 任 人:刘海敏 李现伟
除以上重点排查任务外,局属各单位要紧紧围绕各自职能职责,从实际出发,把各种可能出现的情况考虑周全,把各类可能存在的隐患排查到位,确保无遗漏无死角。
四、方法步骤
根据上级部署要求,我局“三查三保”活动从今年6月开始,到年底结束,共分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先期排查阶段(6月)。局属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局党委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先期排查,深入反思“不严不实”问题,进而增强开展“三查三保”活动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明确活动的内容和要求。
(二)全面自查、建立台账阶段(7月—9月)。各部门、科室要按照局“三查三保”活动工作方案,立足工作职责,深入细致地开展自查,对发现的矛盾和问题,要认真梳理汇总,拉出问题清单,确保排查问题不缺不漏,整改任务清晰明确。
(三)深化整改、建章立制阶段(10月—12月)。根据梳理出的问题清单,逐条细化整改措施,逐件明确整改责任,集中时间、力量,推进整改,确保形成具体的可检查、可量化、可实录的整改成果。要把整改具体问题与加强制度建设紧密结合,对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的制度规定,抓紧时间修订完善,形成既管当前又管长远的制度保障体系。
各部门、科室要不等不靠,主动作为,即查即改、立行立改、边查边改,积极应对,妥善处置发现的问题,为排除安全生产隐患、化解各类矛盾风险争取先机,为保持城乡建设工作顺利开展赢得主动。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局“三查三保”活动由局“三查三保”工作领导小组协调指导,局长陈铁建负总责,局办公室、督查科统筹安排督察,局党办结合督促指导“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具体协调推动。查履职履责情况及监督工作由督查科、纪检室负责,相关部门、科室配合参与。各部门、科室要积极配合,主动通报情况,提出意见建议,完成承担任务,共同推进“三查三保”活动顺利进行。
(二)整合督查力量,强化督促检查。局目标科、督查科、纪检室要把“三查三保”活动纳入专项督导督查事项,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加大督查督导力度,开展联合督查和巡回检查。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召开座谈会,重点督查各部门、科室“三查三保”活动和初步整改情况,建立工作台账,突出问题,跟踪督导,完成一个销号一个,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三)发挥网格化长效机制作用,促进问题解决。局属各单位下沉人员要真正沉下心、扑下身,融入基层,深入一线,和基层网格人员积极配合,实现全覆盖、无缝对接,深入排查各类安全隐患。局网格办要对网格下沉人员反映的问题,及时分解到相关单位处理,及时督促解决问题。
(四)加大宣传力度,搞好宣传引导。局宣传科要充分运用好各种媒体,深入宣传上级及我局工作部署,跟踪报道局属各单位“三查三保”活动开展情况、经验和成效。把握好宣传的时机、节奏、力度,更好发挥评论、言论的引导作用,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附件:新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三查三保”工作领导
小组
附 件
新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三查三保”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陈铁建 徐东升
副 组 长:张海俊 梁松臣 王国军 冯跃东 张共敏
刘晓超 崔洁华 魏国颖 陈俊峰 王福军
成 员:局属各单位党政正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