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密市煤炭管理局关于在全市煤矿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的通知

索 引 号:005307327/2015-00039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新密市煤炭管理局关 键 词:煤矿,检查
文    号:新密煤字〔2015〕65号成文日期:2015-07-26发布日期:2015-07-26
体    裁:通知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新密市煤炭管理局关于在全市煤矿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的通知

新密市煤炭管理局

关于在全市煤矿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的

通 知

 

局直各单位,各煤炭主体企业、区域公司,全市各煤矿:

为认真贯彻落实新密市市委、市政府7月25日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深刻汲取新密市“7.24”交通事故教训,按照郑州市煤炭管理局郑煤电〔2015〕22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正在进行的“三查三保”活动,决定在全市煤矿深入开展“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新一轮安全生产大检查。

一、指导思想

继续深入学习省、市“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三查三保”动员会精神,严格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严管重罚、履职尽责、主动作为、严格追责”的安全工作要求,持续深化思想作风建设、不断增强履职尽责意识,坚持务求实效,遵循严格标准,杜绝管理漏洞,着力消除隐患,确保全市煤矿安全稳定。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安全大检查活动取得实效,局成立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王旭康

副组长:赵朝锋  任令钧  刘剑波  裴中辰  阴明朝

        刘彦庆  李素中  申新庄  张国友

成  员:局各相关业务科室(队)长、各煤炭管理中队队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监一科,梁学辰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活动组织协调工作。

三、主要任务

局直各部门、各管理中队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认真按照属地、部门、自身岗位划分的职责,从自己做起,以更严谨的作风、更扎实的措施,加大安全隐患排查力度,重点排查煤矿领导履职尽责、制度建设、安全培训等情况及通风、瓦斯、水害、顶板、机电、矿级领导跟班等现场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四、检查重点

(一)“一通三防”工作:煤矿要加强对“一通三防”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煤矿“一通三防”的长效机制;建立健全“一通三防”专门机构,配足持证合格、责任心强的专业技术人员;全面落实“一通三防”和瓦斯治理责任,落实“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的煤矿瓦斯工作方针,着力构建“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的煤矿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加大瓦斯治理力度。

加强全市高瓦斯、突出矿井的管理。查高瓦斯、突出矿井是否严格落实省政府“双十条”规定,做到“五必须、五严禁”:即必须严格落实“双六”指标判定突出危险性,严禁采用单一指标;必须经区域防突措施效果检验确定消突后方可进入煤层,严禁采用顺层预抽作为区域防突措施;始突标高以下必须采取开采保护层或穿层抽放的区域防突措施,严禁划分非突出危险区;突出矿井相邻矿井必须严格进行突出危险性鉴定,严禁既未进行鉴定,也未按突出矿井管理;区域危险性预测必须以实测数据为准,测点间距不得大于100米,严禁短距离分段进行区域防突措施效果评价,长度不得小于500米。

(二)水害防治工作:煤矿是否加强对防治水工作的领导,严格落实水害防治责任制,保证防治水工程、资金、设备、措施、责任落实到位;是否建立防治水机构,配备专业技术人员,落实防治水技术管理体系,制订防治水规划和水害应急预案,坚持“预测预报,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水害防治原则;是否全面排查水害隐患,摸清水文地质资料,特别要准确掌握相邻矿井和整合关闭的老井废巷的空间位置、积水量和水压情况;是否认真履行对煤矿水害防治的日常管理,认真落实水害防治责任制。

(三)顶板管理会战活动:煤矿顶板管理是否做到:建立完善顶板管理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进一步加强煤矿采掘工作面支护技术和现场安全管理,明确顶板管理责任;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加强地质勘探和地质资料分析研究,掌握煤层赋存情况、地质构造、顶底板岩性和矿压显现规律;采取有效合理的支护设计方案,加强工作面现场管理,严格执行敲帮问顶规定,严禁空顶作业;加强特殊地点安全支护管理,开采坚硬顶板煤层,大断面巷道掘进时,必须制定有效安全措施;采掘修必须制定有支护设计、顶板治理方法和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及作业规程,有效防范和遏制煤矿顶板事故发生。

(四)机电运输管理:是否建立健全机电管理各项制度、台账和技术资料档案;是否加强电气设备安全性能管理,凡纳入安全标志管理的机电产品,是否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并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或淘汰的机电设备和电缆;在用机电设备是否状态完好、运行安全可靠;提升运输系统的各类安全保护装置是否完善,主要提升装置是否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规定装设保险和后备保护装置,各种保险装置是否动作灵敏、性能可靠。

(五)雨季“三防”工作:煤矿是否做到组织领导到位、防汛队伍到位、设备物资到位、防汛措施和应急预案演练到位;是否提前对排水设施、供电系统等进行全面检查;是否查清井田范围及附近河流堤坝、地面搬缝、低洼积水和废弃老窑等,做到提早治理,超前防范;是否切实做好值班工作,保证通讯畅通,领导24小时在岗在位,落实雨中、雨后安全巡查制度;是否赋予值班调度人员紧急处置权,遇有极端灾害性红色预警天气或井下出现重大险情(异常)时,必须做到立即撤人。

(六)矿级领导跟班:煤矿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安监总局第33号令的要求,切实加强领导现场带班工作。重点检查下列内容:是否严格落实煤矿领导下井带班制度,明确下井带班人员范围、次数、时间、职权和考核奖惩等;是否建立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包括井下交接班和下井档案管理制度;是否制订煤矿领导每月带班下井计划以及计划的执行、公示、考核情况;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履职情况,特别是重大事故隐患和险情的处置情况。

(七)安全教育培训: 煤矿必须加大培训力度,规范培训管理,大力宣传相关规定和安全常识,增强从业职工的安全意识,提高安全素质和操作技能,加强自我保护,减少“三违”现象。主要检查是否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并按计划实施;是否建立从业人员培训考试档案;是否对从业人员开展全员培训,做到100%持证上岗,特殊作业人员是否经专门培训并取得资格证书后持证上岗。

五、方法步骤

本次查保活动从7月27日开始,到8月底结束,共分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先期排查阶段。7月27日至8月5日,各煤炭主体公司、区域公司和各煤矿要认真贯彻学习市委、市政府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成立组织机构,制定活动方案,广泛宣传发动,迅速开展先期排查。局相关科室、各煤炭管理中队要督促所辖煤矿按照方案立即开展自查自纠,落实整改。

(二)全面排查、强化整改阶段。8月6日至25日,我局以三个隐患排查小组为主导,按照局排查计划,对全市煤矿进行全面细致的安全排查。对发现的安全问题,能立即整改的当即落实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由局督促煤炭主体企业和煤矿严格按照“五定”原则,限期整改。

(三)认真总结、巩固提高阶段。8月26日至8月底,各管理中队、各煤炭主体企业及区域公司、全市各煤矿要对本部门、本煤矿安全大检查开展情况认真总结,对检查效果如实评估,针对存在的制度缺陷和管理漏洞,制定具体整改措施,细化落实,巩固提高。

六、保障措施

(一)大力宣传贯彻,认真自查扎实整改。要深入开展宣传教育,通过全方位、多层次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进一步增强广大职工的遵纪守法和安全防范意识,督促煤矿开展全过程、全覆盖、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隐患自查自纠。

(二)认真督促落实,加大隐患排查力度。要结合网格化管理,督促煤矿把这次安全大检查与“三查三保”、安全攻坚战、现场管理提升年等安全活动相结合,同步推进。隐患排查小组要加大排查力度,坚决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走过场。凡发现本次安全大检查活动开展不力、无制定活动方案措施或长期存在安全管理机构不健全、制度不完善、责任不落实、隐患整改不彻底的煤矿,必须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整改;对现场存在重大隐患、违法违规冒险作业的煤矿,坚决实施停产整顿。

(三)严肃责任追究。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实行责任倒查机制。凡发现存在重大隐患或隐患限期未整改到位的矿井,要立即实施停产整顿,坚决做到不安全不生产。凡因查保活动开展不彻底、走过场或重大安全隐患长期存在、导致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严格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四)活动结束后,各隐患排查组、煤炭管理中队、地方主体公司、兼并重组区域公司将活动开展情况、取得成绩和存在问题形成总结材料报局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69825261,电子邮箱:xmmtjajyk@163.com。

 

附件: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分组名单

 

                           新密市煤炭管理局

                           2015年7月26日

 

附件

 

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分组名单

 

第一小组:

组  长:赵朝锋

副组长:申新庄

成  员:梁学臣  刘晓辉  李建章  范建朝  马彦坤

              武晓辉  王海军

第二小组:

组  长:刘剑波

副组长:刘彦庆  吕振华

成  员:胡红伟  蔡红军  邵红军  王耀伟  王双红

              魏朝平  韩  磊

第三小组:

组  长:任令钧

副组长:李素中  裴国奇

成  员:刘松峰  陈  凯  靳春和  刘文章  范卫东

              刘占伟  王建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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