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416266355/2015-00086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 |
| 发布机构:新密市房地产管理服务中心 | 关 键 词:通知 | |
| 文 号: 新密房管〔2015〕29号 | 成文日期:2015-07-25 | 发布日期:2015-07-27 |
| 体 裁:通知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关于进一步加强物业住宅小区
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物业服务企业:
夏季以来,我省火灾呈现多发、易发的特点,火灾形势十分严峻。2015年5月17日,金水区建业森林半岛小区发生火灾,多家报纸和网络媒体进行了报道,省委常委、市委书记吴天君、副市长沈庆怀相继对有关报道作出指示,要求对全市小区安全隐患进行专项治理。2015年5月25日,平顶山市鲁山县康乐园老年公寓发生火灾,过火面积900平方米,火灾造成38人死亡,2人重伤,4人轻伤,引起中央领导高度重视。2015年06月25日,西关虎屯新区4号楼2单元一楼楼道电表箱、电动车及堆放的杂物着火,着火面积约4平方米,13人死亡,4人受伤。为深刻吸取火灾事故教训,全面提高物业服务企业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加强居民住宅小区消防安全管理,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确保居民住宅小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组织到位、人员到位、设施到位,坚决预防亡人火灾事故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发生,现就进一步加强物业服务企业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落实消防安全责任
按照有关消防法律法规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一)制定消防安全制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二)开展防火检查,消除火灾隐患;(三)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四)保障共用消防设施、器材以及消防安全标志完好有效;(五)组织本单位员工和居民每年至少开展一次消防演练。居民住宅区的建设管理单位或者物业服务企业应当统一设定电动自行车、电动三轮车存放和充电场所,并加强管理。不得在居住建筑物的公共走道、楼梯间、门厅内存放电动自行车、电动三轮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电动三轮车充电。物业服务企业对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的行为,应当予以劝阻、制止;对不听劝阻、制止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或者公安派出所报告。
二、开展隐患排查整治
由房管中心和消防大队牵头,迅速开展一次火灾隐患集中排查整治活动。特别是对住宅小区的消防安全检查工作,推动消防网格化管理工作机制落实,对管理区域内的住宅小区进行一次消防安全隐患集中大排查,组织协调乡镇(办)、社区、公安、消防、物业服务企业等相关人员开展防火检查,重点检查公共消防设施、器材以及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完好有效;消火栓系统水压是否正常;消火栓内是否有水,是否遮挡、损坏,是否定期维护保养,水带、水枪等配件是否齐全;检查电动自行车充电管理是否规范,疏散通道、楼梯、安全出口、消防车道是否被杂物堵塞占用,是否存在彩钢板房及住人现象。要排查整改一批火灾隐患,对一时不能整改和极易反弹的火灾隐患,消防大队和公安派出所要督导处理,严重的要上报政府。
三、做好宣传教育培训
消防大队要对辖区的物业服务企业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培训指导,每季度不得少于一次。物业服务企业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切实履行好职责,扎实做好小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要在小区利用固定报刊栏、电子屏幕、墙报等形式开展消防安全宣传,在居民楼道内张贴消防安全“三清三关”等提示,制定居民防火公约,并定期对物业服务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要结合小区特点,发动小区居民积极参加,每年组织开展不少于一次的火灾应急演练,强化人们的消防安全意识,提高群众消防安全素质。
四、加强检查指导
市消防大队要加强对辖区物业服务企业的消防工作检查指导,将此项工作纳入消防大队日常工作,定人定点定计划,通过召开会议、开展培训、组织演练等多种形式,强化物业服务企业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提升物业服务人员、保安队员的消防技能和素质。同时,物业服务企业对发现的消防安全问题要及时与辖区办事处和消防大队沟通,通过对动态火灾隐患的及时发现及时消除,真正做到在消防工作时间空间上无死角无漏洞。
五、强化考核奖惩
市消防大队和市房管中心将从住宅小区的消防安全组织制度、检查管理、宣传教育和初期火灾处置能力等四个方面,对物业服务企业进行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抽查考核。市房管中心将考核综合成绩作为物业企业评先的优先条件和信用评定的主要因素,同时今年将消防管理纳入住宅小区星级评定的主要内容。市公安消防大队要依法对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区域实施消防监督检查,对违反消防法律法规行为的、因消防安全管理不落实发生亡人火灾事故或影响较大火灾事故的物业服务企业依法进行处理。
附件:居民住宅小区消防管理标准
2015年7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