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密市行政服务中心档案管理岗位工作标准

索 引 号:733874936/2015-00026主题分类:综合政务/档案/档案管理
发布机构:新密市行政服务中心关 键 词:档案,工作标准,岗位
文    号成文日期:2015-08-26发布日期:2015-08-26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新密市行政服务中心档案管理岗位工作标准


1  职责

负责新密市行政服务中心的档案管理工作

2  工作内容及要求

2.1  做好新密市行政服务中心机关文书、人事、音像和资料档案的保管和统计工作。

2.2  档案的移交工作。

2.3  档案室、柜的清洁卫生和管理工作。

2.4  收集、整理、保管与机关档案有关的内部书刊等参考资料。

2.5  收集归档有关文件和资料,并按照立卷规定和要求组成档案,拟定保管期限,妥善保管。

2.6  办理新密市行政服务中心机关档案的出借和阅览手续,注意档案的保密。

2.7  档案的鉴定工作,对已经超过保管期限的档案提出处理意见。

2.8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3 监督考核

4.1  接受新密市行政服务中心领导的监督考核。

4.2  考核标准按《中心科室绩效考核管理办法》进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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