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733874936/2015-00026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档案/档案管理 | |
发布机构:新密市行政服务中心 | 关 键 词:档案,工作标准,岗位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5-08-26 | 发布日期:2015-08-26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1 职责
负责新密市行政服务中心的档案管理工作
2 工作内容及要求
2.1 做好新密市行政服务中心机关文书、人事、音像和资料档案的保管和统计工作。
2.2 档案的移交工作。
2.3 档案室、柜的清洁卫生和管理工作。
2.4 收集、整理、保管与机关档案有关的内部书刊等参考资料。
2.5 收集归档有关文件和资料,并按照立卷规定和要求组成档案,拟定保管期限,妥善保管。
2.6 办理新密市行政服务中心机关档案的出借和阅览手续,注意档案的保密。
2.7 档案的鉴定工作,对已经超过保管期限的档案提出处理意见。
2.8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3 监督考核
4.1 接受新密市行政服务中心领导的监督考核。
4.2 考核标准按《中心科室绩效考核管理办法》进行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