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纪念活动城关镇空气质量保障应急预案

索 引 号:725829000/2015-00002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应急管理
发布机构:新密市城关镇人民政府关 键 词:综合,政务,应急管理
文    号:城政文〔2015〕45号成文日期:2015-08-28发布日期:2015-09-02
体    裁:通告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纪念活动城关镇空气质量保障应急预案

为贯彻落实《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纪念活动城关镇空气质量保障方案》的要求,确保纪念活动期间我镇空气质量达标,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实施时间

2015年8月28日0时至9月4日24时,共8天。

    二、应急措施   

    根据新密市空气质量检测结果,当我镇空气质量出现不良情况时,将启动应急响应,并采取以下措施:

   1.加大工业企业限产限排力度,减少污染物排放50%以上。必要时实施停产措施。

    2.全镇范围内各类建筑施工及拆迁工地停止土石方作业,具体包括:停止土石方开挖、回填、场内倒运、掺拌石灰、混凝土剔凿等作业,停止建筑工程配套道路和管沟开挖作业,停止工程渣土运输。严格按照“6个100%”的标准,落实扬尘治理措施并严格按照“6个100%”的标准,落实扬尘治理措施。必要时全部建筑工地停工。

    3.加大镇区乡道、村道每日清扫次数,加大镇区道路每日清扫、吸尘、洒水、冲洗频次。在常规作业基础上,对重点道路每日增加1次以上清扫保洁,减少交通扬尘污染。

    4.建筑垃圾和渣土运输车、混凝土罐车、砂石运输车等重型车辆禁止上路行驶。

5.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和露天烧烤。

三.组织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在镇党委、政府的直接领导下,建立相应的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应急领导小组以镇党委书记冯玉玺、镇长冯俊亚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机关各部门负责人、各村支书、村主任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交通办,具体负责整个活动的组织、协调、监督、考核等各项工作。

2.完善组织分工。按照党政班子成员分工,副镇长樊二伟负责新型社区建筑工地、待建工地扬尘污染治理工作;副镇长张聚发负责工业企业扬尘污染治理工作;副镇长李新光负责非煤矿产资源企业扬尘污染治理工作;副镇长耿凌博负责煤炭资源企业扬尘污染治理工作;综治中心副主任袁海伟负责道路扬尘污染治理工作。其余方面依托网格化管理平台,按照“属地管理”、“条块结合”的原则,各网格按照本方案要求抓好本辖区扬尘治理工作。

3.强化社会监督。对市发布空气质量状况及时公开发布,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进一步畅通监督渠道,引导媒体、公众等社会力量依法、有序监督各项应急措施的落实,鼓励对有关措施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举报(举报电话:69892912、60880800),并予以曝光。

4.严格督查考核。根据市委市政府督查室的督察结果,对本辖区各单位因工作不力、行政效率低下、履职缺位等导致应急措施未有效落实的,根据相关规定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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