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733871276/2015-00030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 |
| 发布机构:新密市西大街街道办事处 | 关 键 词:综合,政务,通知,公告,通知公告 | |
| 文 号:新西办文〔2015〕72号 | 成文日期:2015-08-31 | 发布日期:2015-09-10 |
| 体 裁:通知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各村(社区)、辖区市直各单位:
现将《西大街办事处2015年度对独生子女家庭及双女绝育家庭实施奖励优惠政策的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新密市西大街街道办事处
2015年8月31日
西大街办事处2015年度对独生子女家庭及双女绝育家庭实施奖励优惠政策的办法
为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 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精神,加快建立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利益导向新机制,引导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提高办事处计划生育工作整体水平,根据新密发〔2012〕12号文件《中共新密市委 新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的意见》,结合办事处实际,经研究决定对辖区独生子女及计内双女绝育家庭实施奖励优惠政策具体办法如下:
一、认真贯彻落实《新密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利益导向新机制的实施意见》中的有关奖励优惠政策
1、对符合生育第二个子女条件已领取二孩生育证自愿放弃并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且采取安全适宜的长效避孕节育措施的农村夫妇,一次性给予2000元的奖励。奖励费用由办事处承担。
2、凡辖区0-18周岁且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家庭,自领证之日起至子女年满18周岁止,每人每月发给20元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农村管理的其费用由郑州市承担30%,市承担70%,通过金融机构直接发放兑现到个人;市直单位的费用由各单位承担。
3、社区依照《村规民约》对独生子女领证家庭多分一份集体福利。
4、各村(社区)在农村分配集体经济收入、集体福利时,对独生子女家庭依照《村规民约》给予优待。
二、进一步明确对独生子女家庭及双女家庭的奖励优惠政策
1、对考入北大、清华及国家“211”工程等其它重点大学的独生子女、计生双女家庭,且户口在本辖区除市人口计生委、市教育局奖励的1000元外,办事处奖励1000元,费用由办事处财政承担。
2、办事处每年对独生子女户和计生双女家庭的母亲免费体检一次,查出疾病的患者在市计生宣传服务站治疗的,可优惠50%的手术费和治疗费。
3、办事处每年对参加健康检查的独生子女户及计生双女户补助交通费10元。
4、对本年度新增添的计生双女绝育家庭,除享受省、市级的优惠政策外,可享受办事处奖励200元的“节育奖”。
三、深入扎实开展生育关怀活动
1、对独生子女的意外死亡、意外伤残并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困难家庭给予救助。其父母年满50周岁不再生育和抱养子女的,除每人每年享受市政府奖励扶助外,办事处将给予300元奖励扶助。
2、每年慰问独生子女、计内双女户贫困家庭。(慰问品每人不低于300元)
3、办事处每年给予困难的独生子女、计生双女户200元的奖励助学金,并帮助申请免息助学贷款。
四、各村(社区),辖区市直各单位,要结合自己实际,制定并落实对独生子女家庭及计生双女家庭的优先优惠政策及配套的落实方法,并将其纳入本单位计划生育部门职责。
五、流动人口,同管理、同服务、同宣传,与户籍人口享受同等各项待遇。
六、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