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733871276/2015-00033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 |
| 发布机构:新密市西大街街道办事处 | 关 键 词:综合,政务,通知,公告,通知公告 | |
| 文 号:新西办文〔2015〕78号 | 成文日期:2015-09-17 | 发布日期:2015-09-22 |
| 体 裁:通知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各村(社区),各科室,各网格:
为进一步净化中秋、国庆节日期间食品市场,保障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将《西大街办事处2015年中秋、国庆节日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5年9月17日
西大街办事处中秋、国庆节日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中秋、国庆“双节”即将来临,为进一步净化食品生产经营市场,保障人民群众中秋、国庆节日期间食品安全,根据《新密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15年中秋、国庆节日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新密食安办〔2015〕20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在辖区范围内开展西大街办事处中秋、国庆节日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五查”长效机制为抓手,以“三查三保”活动为切入点,以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饮食安全为出发点,按照《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有关要求,抓住中秋、国庆节日期间消费旺季,深入开展专项排查、整治,严厉查处假冒伪劣节日食品,坚决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行为,净化中秋、国庆节日期间食品市场,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度过一个安全、祥和、愉快的双节。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中秋、国庆节日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搭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各负其责、各方联合行动、群众广泛参与”的工作平台,实行综合治理;全面排查整治节日期间食品生产加工经营各环节的食品安全隐患,切实净化节日期间食品市场。
三、工作措施
各村(社区)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落实所在地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切实履行对所在地食品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上报职责;各网格人员要切实履行食品安全网格化管理职责,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实现“无盲点、全覆盖”,并积极联系市直网格下沉人员做好隐患整治工作;各职能科室要积极配合市直对口职能部门,加强对食品安全隐患的整治治理。
四、工作重点
(一)进一步加强生产加工环节食品安全排查整治。集中整治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小作坊,严厉查处无生产许可证的非法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督促企业严格执行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采购查验制度和出厂检验记录制度,严厉打击生产假冒伪劣食品、滥用食品添加剂、食用非食用添加物质和回收食品生产加工食品的行为。要重点督促月饼生产企业加强质量自管自控,严格落实原辅料进厂查验记录、生产过程控制和出厂检验记录制度。要加强突击检查和抽查,坚决防范和打击用陈旧原料或回收月饼生产加工月饼的违法行为。
(二)进一步加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排查整治。要以节日市场消费量大、群众日常生活必须的食品为重点品种,以农村、城乡结合部、学校及校园周边、车站等为重点区域,以集贸市场、商场、超市、食杂店以及各类蛋糕店、面包店等为重点场所,对辖区内食品经营者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等自律制度,严格落实其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严厉查处无证经营和经销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超过保质期、无厂名厂址、无生产日期、无质量安全(QS)标志、假冒伪劣食品以及虚假标注等违法行为。发现的不合格食品一律下架、退市。
(三)进一步加强餐饮消费环节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以农村、城乡结合部、学校及校园周边、车站等为重点区域,以宾馆、饭店、饮食摊点、学校食堂、农家乐、小型餐饮单位为重点场所,以原料采购、凉菜制作、生鲜产品加工、餐饮具清洗消毒、餐饮食品配送、食品添加剂管理和食用、食品留样等为重点环节,强化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和隐患排查。对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餐饮服务单位,要坚决责令其期限整改,并及时对整改结果进行复查;对存在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的餐饮服务单位,要坚决依法从严惩处。加强对宾馆和饭店自制、销售月饼行为的监管,严禁委托无证照的企业生产加工月饼。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各村(社区)、各科室、各网格人员要充分认识中秋、国庆节日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迅速行动起来,及时将有关要求传达贯彻下去,掀起整治行动的高潮。
(二)建立台账,完善隐患排查、整治长效机制。各村(社区)、各科室、各网格人员要结合这次整治行动,建立完善专项整治工作台账,加大中秋、国庆节日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力度。各三级网格长要将《西大街办事处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情况周报表》于每周四下午17:00前以书面形式报送办事处安全管理办。
(三)严格责任追究。各村(社区)、各科室、各网格人员务必认真开展排查,并全力配合网格内市直下沉人员,及时对隐患单位进行整改。对因工作不重视、组织不力、作风不实、检查不到位等未认真履行职责导致发生事故的,要从严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