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308098/2015-00073 | 主题分类:劳动、人事、监察/人事工作/业务信息/事业单位招聘 | |
发布机构:新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关 键 词:人事,面试,聘用,审查,资格确认 | |
文 号:新密人社〔2015〕94号 | 成文日期:2015-09-15 | 发布日期:2015-09-26 |
体 裁:通知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市人民检察院:
根据《新密市2015年公开招聘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大队工作人员实施方案》,经过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资格确认、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同意聘用裴雨、付晓波、吴梓豪、栗世良、王进、王崇、贾芫钧、刘晏廷等8人为新密市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大队工作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间享受试用期工资待遇,从2015年9月1日起执行。试用期满后,由市人民检察院进行综合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由市人民检察院提出取消聘用资格意见,报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取消聘用资格。
中共新密市委组织部 新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