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新密市新华路工作委员会关于刘志远等十二位同志任职的通知

索 引 号:005307765/2015-00014主题分类:综合政务/人事任免
发布机构:新密市新华路街道办事处关 键 词:任免,人事任免
文    号成文日期:2015-10-19发布日期:2015-10-19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中共新密市新华路工作委员会关于刘志远等十二位同志任职的通知

 

 

 

 

 

 

新华党〔2015〕71号

 

中共新密市新华路工作委员会关于刘志远等十二位同志任职的通知

 

各村党总支(党委)、各社区党支部(总支)、机关各党支部、各垂直站所党支部、各非公企业党支部: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一村一警综合联动”长效机制建设工作意见》要求,经党工委研究,决定:

刘志远同志任中共新华路街道赵坡村总支部委员会委员、副书记;

李沛释同志任中共新华路街道和平街社区支部委员会委员、副书记;

刘华萍同志任中共新华路街道民康路社区支部委员会委员、副书记;

曹志远同志任中共新华路街道文化街社区支部委员会委员、副书记;

张海潮同志任中共新华路街道石庙沟社区支部委员会委员、副书记;

马飞同志任中共新华路街道商运街社区支部委员会委员、副书记;

王晓红同志任中共新华路街道五里店村委员会委员、副书记;

段政委同志任中共新华路街道嵩山路社区总支部委员会委员、副书记;

李而洲同志任中共新华路街道杨寨村总支部委员会委员、副书记;

孙彬同志任新华路街道人民路社区居民委员会副主任;

刘国峰同志任新华路街道新惠街社区居民委员会副主任;

赵光辉同志任新华路街道惠沟村村民委员会副主任。

 

                 

 

 

                        2015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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