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721890357/2015-00035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 |
发布机构:新密市大隗镇人民政府 | 关 键 词:综合,政务,请示,遗留铬污染物,无害化,审计 | |
文 号:大政〔2015〕37号 | 成文日期:2015-10-20 | 发布日期:2015-10-22 |
体 裁:请示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大隗镇人民政府
关于对原郑州五里堡化工总厂遗留铬污染物
无害化处置项目进行审计的请示
新密市人民政府:
按照省、郑州市对原郑州五里堡化工总厂遗留铬污染物无害化处置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我镇通过公开招标方式委托河南金谷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进行处置,通过近8个月的扎实工作,共处置铬污染物3.0497万吨,圆满完成处置任务,截止目前,原铬渣坑已清理干净,处理后的污染物已送至填埋场,经处置单位自测,监理单位委托有资质单位监测和新密市环境监测站监督性监测,各个批次全部达标,已申请郑州市人民政府验收,因此,特申请安排决算审计。
妥否,请批示。
2015年10月20日
(联系人:樊晓鹏 联系电话:569161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