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733879374/2015-00048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 |
| 发布机构:新密市青屏街街道办事处 | 关 键 词:通知 | |
| 文 号:青政文〔2015〕74号 | 成文日期:2015-10-14 | 发布日期:2015-10-29 |
| 体 裁:通知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各社区,各部门,辖区各有关单位: <?xml:namespace prefix="o" ns="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根据《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国务院令第576号)规定,国务院决定于2015年开展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按照河南省及郑州市有关文件精神和《新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15年新密市人口抽样调查工作的通知》(新密政办文〔2015〕21号)要求,结合办事处实际,现就全面做好2015年青屏街办事处人口抽样调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人口抽样调查的重要意义
人口抽样调查是一项重大国情国力调查。开展1%人口抽样调查,准确反映2015年以来辖区人口在数量、结构、分布和居住环境、人口城镇化进程等方面的变化情况,建立健全人口城镇化统计数据库及人口经济统计地理信息系统,能够为科学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统筹安排人民群众的物质和文化生活,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明确人口抽样调查的范围和对象、内容和时间
调查范围为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和全省3%人口与城镇化抽样调查抽中的调查小区,调查对象为调查小区内的全部人口,办事处共抽取百花巷、方寨、幸福街、北密新路、青峰路、嵩阳路、周楼7个社区的7个小区约2000口人。
调查内容为人口和住户的基本情况,主要包括居住地、姓名、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社会保障、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
调查时点为2015年11月1日零时。
三、加强组织领导,确保人口抽样调查顺利实施
为加强领导和协调,办事处成立以党工委书记邓献村同志为组长的人口抽样调查工作领导小组。有关社区分包领导为副组长,社区支书、主任和分包社区科室长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地点设在统计发展办,负责调查的组织实施和日常工作。
各社区要建立相应机构,确保调查工作顺利有序推进。
四、人口抽样调查工作流程
人口抽样调查的主要工作流程是:一是绘制办事处和抽中社区电子地图边界;二是划分调查小区;三是村级边界图核查修改确定及加载村级信息工作;四是绘制小区电子地图;五是抽调调查员;六是调查员培训入户登记和用PDA录入;七是数据上报及复核验收。
五、工作要求
(一)坚持依法调查。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和《河南省统计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对虚报、瞒报、漏报和拒报以及干扰、干预人口调查等违反统计法律、法规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追究责任。调查取得的数据严格限定用于调查目的,不得作为任何部门和单位对行政管理工作实施考核、奖惩的依据,不得作为对调查对象实施处罚的依据;调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必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
(二)落实调查经费。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201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的通知》(国办发〔2014〕33号)文件要求,人口抽样调查所需经费,按照分级负担原则,由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共同负担。各社区要抽调能干精炼的调查员,并从财力物力上给予大力支持,以确保调查工作圆满完成。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社区各单位要通过各种渠道,广泛深入宣传调查的重要意义和工作要求,引导广大调查对象依法配合调查,如实申报调查项目,为调查顺利实施创造良好舆论环境。
附件:2015年青屏街办事处人口抽样调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015年10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