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密市煤炭管理局关于开展全市煤矿机电运输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005307327/2015-00051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新密市煤炭管理局关 键 词:煤矿,机电运输,检查
文    号:新密煤字〔2015〕96号成文日期:2015-11-03发布日期:2015-11-03
体    裁:通知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新密市煤炭管理局关于开展全市煤矿机电运输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

新密市煤炭管理局

关于开展全市煤矿机电运输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

 

局直各单位,全市煤炭主体企业及所属煤矿:

为深入排查治理煤矿机电运输安全隐患,促进机电装备和管理水平提高,有效防止机电运输事故发生,保证我市煤矿安全稳定,按照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我市煤矿实际,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全市煤矿机电运输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专项检查活动顺利开展,局成立煤矿机电运输专项检查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王旭康

副组长:赵朝锋  任令均  刘彦庆  李素中  申新庄

        张国有  裴国奇  吕振华 

成  员:局各科室、各煤炭管理中队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五个检查组,办公室设在局机电科,邵红军兼任办公室主任,5个检查组由各煤炭管理中队中队长任组长,具体负责此次专项检查工作的实施。

二、检查范围及检查方法

检查范围:全市批准复工、复产、隐患整改矿井。

检查方法:各煤炭管理中队对所辖煤矿逐矿检查,局机电运输专项检查活动领导小组对矿井机电运输管理工作进行抽查。

三、检查时间

2015年11月5日至11月25日

四、检查标准及重点

检查标准:《煤矿安全规程》、《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继续开展全省煤矿机电装备及管理水平考核评价对标活动的通知》(豫工信〔2010〕431号)中正式颁发的《河南省煤矿机电装备及管理水平考核评价标准》

检查重点:

1. 煤矿提升、供电、通风、排水、压风系统设备完好和电气安全保护装置情况;

2. 安全监控、人员定位、紧急避险、压风自救、供水施救及通讯联络“六大系统”使用和管理维护情况;

3. 立井提人罐笼防坠器进行脱钩实验、斜巷人车和架空乘人装置按规定检测、倾斜井巷内“一坡三挡”和防跑车装置安装和使用情况;

4. 设备安全准入按规定取得产品合格证、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和防爆合格证等情况;对照《禁止井工煤矿使用的设备及工艺目录(第一、二、三批)》,对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设备淘汰情况;

5. 执行《煤矿在用设备检测检验目录(第一批)》(安监总规划〔2012〕99号)情况;

6. 电气设备和电缆检查、调整规定的执行情况;对设备进行检查检修、维护保养情况;

7. 采掘设备、支护装备、运输环节等按规定装设各类闭锁装置、保护装置情况;

8. 机电设备基础资料、管理台账、挂牌管理、包机到人、设备场所值班情况等;

9. 煤炭主体企业及所属煤矿按照豫工信〔2010〕341号文件及郑州市煤炭管理局有关要求,开展煤矿机电装备及管理水平考核评价对标活动情况;

10. 对于提升机电装备和管理水平的计划、措施、实施及成效评估情况;

11. 其他有关机电设备安全管理情况。

五、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煤炭管理中队、各煤炭主体企业及所属煤矿要成立机电运输专项检查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专项检查活动的组织、检查、整改、落实工作,通过专项检查活动达到提高管理和装备水平,确保煤矿机电设备运行安全可靠。

(二)各煤炭管理中队要按照此次专项检查活动内容及标准对所属煤矿进行全面检查,对查出的安全隐患必须要求煤矿按照“五定”原则进行落实,对存在重大隐患的煤矿要坚决实施停工停产。检查结束后对本次专项检查进行总结。总结内容包括:组织检查情况,检查矿井个数,发现问题数量,整改情况,辖区内煤矿机电运输管理一些好的做法、存在的共性问题及工作建议等,并于11月25日前以书面形式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各煤矿要围绕专项检查活动的目的,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坚决淘汰明令禁止的机电设备。要加大资金的投入力度,积极推广先进技术和设备。对专项检查活动中存在的问题,按照“五定”原则制定整改措施,限期予以整改。

 

                           新密市煤炭管理局

                           2015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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