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733874936/2015-00024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统计信息 | |
发布机构:新密市行政服务中心 | 关 键 词:统计信息,完善,标准体系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5-11-10 | 发布日期:2015-11-12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2012年新密市行政服务中心开展了标准化创建工作,科学构建了服务标准体系,涵盖了3个子体系,378个标准(其中,通用基础标准43个,服务保障标准44个,服务提供标准291个),并与2012年7月顺利通过了河南省、郑州市质监局的验收,被授予河南省服务标准化示范单位。目前,新密市的行政服务标准前后修订了三版,实现了全覆盖。新制定标准27项,更新现有标准149项,删减标准53项,修改后的新标准体系包含3大体系,19个子体系,共计352项标准。根据国家服务业组织标准,建立了由三大标准体系构成的服务标准体系框架。服务通用基础标准体系下辖标准化导则、术语与缩略语、符号与标志等6大子体系43项标准,为制订、实施和改进标准发挥引领和规范作用,是体系的基石。服务保障标准体系下辖环境、能源、安全与应急等8个子体系51项标准,是以安全、环保、健康、节约能源为主,以人力、资源、设备、财务、信息为辅,为服务提供的有效开展提供了全方位保障。服务提供标准体系下辖服务规范标准、服务提供规范标准、服务质量控制规范标准等5个子体系258项标准,从项目进驻、审批服务事项办理、服务评价与改进、岗位运行管理、机制创新等方面,为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提供了全面系统的依据和规范。其中把122项行政审批办理程序和要求以标准形式固定下来。
紧紧围绕深化审批改革、创新服务方式、创新大厅管理、健全服务网络、发现问题定标准。围绕深化审批改革定标准。全面清理审批事项,对全市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了清理和优化。2014年,全市行政审批事项削减65.1%,减少181项;审批环节压缩51.2%,减少338个;承诺办理时限缩减86.1%,超额完成“三个三分之一”的目标,“两集中、两到位”改革基本完成。2015年,按照郑州市“五单一网”工作整体部署,进一步削减行政审批事项,取消、调整行政审批事项49项,对前置条件进行规范,凡是法律法规不允许的一律取消。目前,我市保留行政审批事项共129项,其中承接上级下放8项,在六个分中心办理的行政审批事项共7项。全市日常事项(服务类)共计191项,进入中心办理的共计33项,原来是审批事项,这次调整为服务事项共35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