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41604893X/2015-00471 | 主题分类:人口与计划生育、妇女儿童工作/人口与计划生育/业务信息/生殖健康工作 | |
发布机构: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 | 关 键 词:计划生育,妇女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5-11-25 | 发布日期:2015-11-25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一是对群众免费,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设立专项资金予以保障。二是实现孕前预防,把预防措施落实在怀孕之前,从源头上降低出生缺陷发生风险,实现预防为主、关口前移,达到政府少投入、群众少痛苦、投入低成本、产出高效益的目的。三是实现人群预防,向所有的计划怀孕夫妇进行优生科普知识大普及,全面提高群众的优生意识,指导每对计划怀孕夫妇普遍建立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指导在最佳的身体、心理和环境状况下受孕,孕育健康下一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