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770875217/2015-00150 | 主题分类:民政、扶贫、救灾/死亡殡葬/业务信息/殡仪机构 | |
发布机构:新密市民政局 | 关 键 词:民政,公墓,年检 | |
文 号:新密民字〔2015〕62号 | 成文日期:2015-11-30 | 发布日期:2015-11-30 |
体 裁:通知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各经营性公墓:
根据郑州市民政局殡葬管理处的通知,2015年度经营性公墓年检已经开始,请你们严格按照《河南省经营性公墓年检实施办法》([2013]4号)的通知,于2015年12月30日前完成公墓自查工作,并将自查情况和年度申报表一式三份报送到新密市民政局殡葬管理所。2016年1月15日前对公墓进行现场年检。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