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556497343/2015-00019 | 主题分类:组织机构/机构职能/机构职能 | |
| 发布机构:新密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 关 键 词:职能 |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5-12-04 | 发布日期:2015-12-04 |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郑州市有关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组织制定有关机构编制的相关政策规定。
(二)研究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以及相关领域及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问题;组织协调有关专项改革事宜。
(三)拟订全市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的总体方案,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审核各单位的机构改革方案;指导机关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及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四)统一管理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人大、政协机关,法院、检察院机关,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的机构编制工作。
(五)协调市委各部门、市政府各部门的职责配置及调整,协调市委、市政府各部门之间以及市级党政部门与乡镇街道办事处之间的职责分工。
(六)审核市委各部门、市政府各部门和派出机构的主要职责、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审核乡镇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按照管理权限做好全市行政事业单位成立、更名、撤销、领导职数核定、编制调整等机构编制管理事项的审核报批工作。
(七)审核市人大、政协机关、法院、检察院机关,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八)拟订全市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方案;指导协调全市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拟订全市事业单位人员编制总量控制办法、标准和结构比例;审核全市事业单位机构设置、人员编制、领导职数和经费管理形式。
(九)拟订机构编制管理与财政预算管理、组织人事管理配合制约机制的政策措施,全面推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等制度,推进机构编制管理创新。
(十)负责全市机构编制统计工作,负责全市机关事业单位进人编制审核工作。
(十一)监督检查全市各级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负责市直各单位“三定”规定运行情况的评估工作;监督检查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全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组织实施工作。
(十三)贯彻落实有关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政策规定,监督全市事业单位及其举办主体的贯彻落实情况,处理违反政策规定的事件;负责登记管辖范围内事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工作;依法保护核准登记(备案)的事业单位有关登记事项的合法权益;负责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信息的统计和联网工作。
(十四)承办市委、市政府和市机构编制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