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307300/2015-00030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应急管理 | |
发布机构:新密市国土资源局 | 关 键 词:政务,应急,信访 | |
文 号:新密国土资〔2015〕77号 | 成文日期:2015-12-10 | 发布日期:2015-12-11 |
体 裁:通知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各所、局属各部门:
为切实做好2016年的信访接待工作,进一步加强国土资源信访保障,及时解决群众信访问题,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依据《信访条例》第九条、第十条之规定,现将我局2016年局领导信访接待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局领导对分管业务工作内出现的信访事项,抓好协调解决处理,并定期做好领导信访、接访、下访工作。局领导信访接待安排与局行政办公室制定的日常值班表同步,按照每月固定日期接待群众来访。
二、在局领导信访接待日期间,应坚持在局信访大厅接待群众来访。若接待领导因公外出或其他原因不能按时接访,应委托其他领导代为接待。
三、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及国家举行重大会议或活动期间,局领导要坚持信访接待工作;在我市主要领导接访期间,由局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安排有关领导,进驻市群众接待大厅陪同市领导接待上访群众。
四、落实领导包案责任制。对群众反映的信访问题,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五包”责任制即包掌握情况、包解决困难、包教育转化、包稳控管理、包依法处理,直至群众反映的问题妥善处理完毕。
附件:新密市国土资源局局领导信访接待安排表
2015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