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307431/2015-00014 | 主题分类:组织机构/下设机构/机构职能 | |
发布机构:新密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 关 键 词:下设机构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5-12-24 | 发布日期:2015-12-24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1、负责全市大型文艺活动、重要节日和重大庆典文化活动的筹划、组织及指导。
2、组织开展多层次、多形式、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
3、培训业余文艺骨干,发展壮大文艺创作、文艺演出等业余文艺队伍。
4、负责全市文化设施的建设与完善。
5、对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文化站进行业务指导和人员培训。
6、挖掘、收集整理、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指导传承人开展传习活动。
7、举办摄影、美术、书法等展览、讲座、培训。
8、负责各个艺术门类的辅导及大型文化活动的创意、排演、组织等工作。
9、指导全市老年文化、少儿文化工作,负责老年大学工作。
10、开展对外民间文化交流。
11、负责文化馆免费开放工作。
12、承办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