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530779X/2015-00012 | 主题分类:组织机构/下设机构/机构职能 | |
| 发布机构:新密市农业机械管理局 | 关 键 词:机构,下设机构 |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5-12-24 | 发布日期:2015-12-24 |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主要职责和任务:
(一)负责全市农业机械的安全管理工作。
(二)监督检查全市各有关单位和专业户贯彻执行农机安全生产的各项法令、法规、条例情况。
(三)进行农机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检查,确保农机安全生产无事故。
(四)负责进行拖拉机、收割机、动力机械及各种作业机具的检验、登记、异动、变更、转籍、封存、报废以及驾驶操作人员的技术考试、考核发证、年度审验、档案建立及管理等工作。
(五)勘察、鉴定、处理农机事故。
(六)依法查处农机违法、违章行为,批准对违法驾驶操作人员的驾驶证和农业机械的暂扣以及吊销证件。
(七)负责指导乡级农机安全员开展工作,对其进行培训、考核、年度评比和表彰。
(八)监督检查驾驶操作人员的培训。
(九)定期召开乡级安全员例会,交流情况,分析事故案件和安全生产形势,提出防范措施。
(十)组织农机安全生产竞赛,总结、推广农机安全生产经验。
(十一)负责向省、郑州市农机监理部门和市人民政府报告重大农机事故。
(十二)负责向上级监理部门报送财务、农机事故统计报表、专题报告和年度工作总结。
(十三)接待处理人民来信来访。
(十四)完成上级农机安全监理部门和农机主管单位交办的各项任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