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416265205/2015-00092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 |
发布机构:新密市社会保险局 | 关 键 词:综合,政务,通知,公告,通知公告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5-12-25 | 发布日期:2015-12-25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各定点医院:
由于年度数据转换,现在院的城镇居民医保住院患者在2015年12月31日中午12:00前结清医疗费用(如需连续住院的按中途结算处理),2016年1月1日中午12:00后恢复正常录入,逾期不予办理的将无法办理。
新密市社保局
2015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