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307749/2015-00019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 |
发布机构:新密市白寨镇人民政府 | 关 键 词:政务,操场建设 | |
文 号:白寨政文〔2015〕93号 | 成文日期:2015-12-10 | 发布日期:2015-12-25 |
体 裁:函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市教体局:
按照市相关会议要求,我镇组织镇国土所、中心校对一初中操场进行实地查看,一初中操场位于良水寨村,东西长173米,南北宽75米,其北、西、东现状皆为道路,操场西南角为餐厅,根据建设标准化操场,要求我镇需协调向南扩展土地30米,经实地查看,一初中操场无法向南扩展,理由如下:
1、操场南边建有餐厅,东边道路为东北西南走向。如向南扩展,需拆除餐厅、占用东边群众出行的道路,二者皆不可行。
2、经镇国土所实地查看,操场南边土地为基本农田,且已为郑州市林业局租用,土地性质难以调整、树木移栽工作难以协调。
3、拟使用土地与现操场不在同一平面,有近两米落差,向南扩展需垫土方,工程量巨大,约需土方2000方,且操场南边有餐厅及几处民房,垫方后会对二者产生较大的安全隐患。
综合以上几种特殊情况,建设标准化操场向南扩展征用土地难以实行,但一初中现操场基础设施落后,难以满足一初中1000多名师生的日常教学活动,我镇建议市教体局在现操场原址上进行改造。
2015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