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740747900/2015-00141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 |
发布机构:郑州市公安局 国网郑州供电公司 | 关 键 词:通知公告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5-11-25 | 发布日期:2015-12-28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各社区、村(组),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安全用电管理,排查整治事故隐患,办事处决定进行安全用电集中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现将市公安局、国网郑州供电公司《郑州市安全用电集中排查整治工作方案》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严格按照相关要求上报排查情况。
金水区北林路街道办事处
2015年7月29日
郑州市安全用电集中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郑州市公安局 国网郑州供电公司
(2015年7月2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党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批示指示要求,认真汲取近期全国范围内发生的重特大火灾事故教训,更加注重举一反三,进一步加强用电管理,深化用电检查,规范用电秩序,消除用电隐患,有效控制因不安全用电引发的各类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党委政府关于安全发展的批示指示要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紧紧围绕“严监管、除隐患、降事故、保安全”的要求,深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电力法》、《消防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河南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第一位,把用电安全责任落实到具体岗位、落实到具体人头,不断深化常态排查整治,持续加大隐患整改治理力度,夯实用电安全基础,建立安全用电检查工作责任制,推动安全用电和电力设施保护工作长效机制建设,为全市经济发展和居民生活创造良好的供电用电环境,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组织机构
郑州市人民政府成立安全用电集中排查整治指挥部,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张保任指挥长,市供电公司副总经理李智敏任副指挥长。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消保大队,市公安局张保副局长任办公室主任,市治安支队副支队长刘新民、市消防支队副支队长屈震,市供电公司副总经理李智敏任副主任,具体负责安全用电集中排查整治工作的组织开展。办公室下设四个工作小组:
(一)教育培训组
组长:市供电公司营销部副主任 周继惠
成员:市消防支队防控办主任 李 萌
市供电公司营销部专责 李 炜
(二)技术指导组
组长:市供电公司安质部副主任 闫海鸥
成员:市供电公司计量室主任 丁洋涛
成员:市供电公司输电运检室主任 李忠魁
成员:市供电公司配电运检室主任 朱 峰
成员:市供电公司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 海晓兵
成员:市供电公司运维部专责 程生安
成员:市供电公司营销部专责 陈建凯
(三)督导检查组
组长:市消防支队副支队长 屈 震
组员:市局治安支队消保大队参谋 孔维广
(四)执法执纪组
组长:市局治安支队副支队长 刘新民
成员:市局治安支队消保大队大队长 焦炳军
三、整治重点
郑州市安全用电集中排查整治工作的重点是:35—220千伏输电线路,10千伏及以下配电线路,高低压客户以及临时用电的居民小区和工业用电的工地厂矿。
(一)35—220千伏输电线路
1.检查电线路通道内堆放的谷物、草料、垃圾、矿渣、易燃物、易爆物等物品以及倾倒酸、碱、盐及其他有害化学物品。
2.检查电线路通道内兴建违章物、构筑物,包括:人们进行生产、生活或其他活动的房屋或场所以及水塔、围墙、烟囱、栈桥、堤坝、挡土墙、蓄水池和囤仓等。
3.检查电线路通道内种植自然生长高度超过2米的植物。
(二)10千伏及以下配电线路
1.检查单位或个人是否从事下列危害电力线路设施的行为:擅自在导线上接用电器设备;擅自攀登杆塔或在杆塔上架设电力线、通信线、广播线,安装广播喇叭;利用杆塔、拉线作起重牵引地锚;在杆塔、拉线上拴牲畜、悬挂物体、攀附农作物;在杆塔、拉线基础的规定范围内取土、打桩、钻探、开挖或倾倒酸、碱、盐及其他有害化学物品;在杆塔内(不含杆塔与杆塔之间)或杆塔与拉线之间修筑道路;拆卸杆塔或拉线上的器材,移动、损坏永久性标志或标志牌。
2.检查单位或个人是否在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内,堆放谷物、草料、垃圾、矿渣、易燃物、易爆物及其他影响安全供电的物品;烧窑、烧荒;兴建建筑物、构筑物;种植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植物。在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内进行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程及打桩、钻探、开挖等作业;起重机械的任何部位进入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进行施工;小于导线距穿越物体之间的安全距离,通过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
3.检查单位或个人是否在电力电缆线路、在地下电缆保护区内堆放垃圾、矿渣、易燃物、易爆物,倾倒酸、碱、盐及其他有害化学物品,兴建建筑物、构筑物或种植树木、竹子;在海底电缆保护区内抛锚、拖锚;在江河电缆保护区内抛锚、拖锚、炸鱼、挖沙。在电力电缆线路保护区内进行作业。
4.检查单位或个人是否从事下列危害电力设施建设的行为:非法侵占电力设施建设项目依法征用的土地;涂改、移动、损害、拔除电力设施建设的测量标桩和标记;破坏、封堵施工道路,截断施工水源或电源。未经有关部门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批准,收购电力设施器材。
(三)高压客户
1.检查客户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周期校验情况和高压电气设备的周期试验情况;
2.检查客户电气设备的各种联锁装置的可靠性和防止反送电的安全措施;
3.检查客户操作电源系统的完好性;
4.检查客户电梯、消防等重要负荷是否配置双电源或发电机。
5.检查客户自备应急电源的容量及应急启动能力;
6.检查客户用电设备安全运行情况。检查防雷设备和接地系统是否符合要求;
7.检查受电端电能质量,针对冲击性、非线性、非对称性负荷,是否采用了相应的监测、治理措施;
8.检查客户配电房(变电所)安全防护措施落实情况。如防小动物、防雨雪、防火、防触电等措施是否到位;
9.检查客户安全用具、临时接地线、消防器具是否安全合格、存放是否整齐、使用是否方便;
10.检查客户电工是否有电工证。
(四)低压客户
1.检查居民小区内电器线路是否有私拉乱扯现象;
2.检查电动自行车、电动三轮车是否在楼梯间、门厅、楼道内违规充电;
3.检查低压配电箱及用电设施进出线是否整齐规范,箱内是否堆放杂物、箱门能否开合、箱下(外)是否堆积有易燃物品或其他杂物、箱接地线是否完好;
4.检查是否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超负荷用电;
5.检查电器线路是否老化、是否存在裸露未穿管保护现象;
6.检查沿街门店违规用电情况;
7.临时用电的居民小区、拆迁安置点、工地、厂矿、企业等。
四、方法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5年7月2日—7月8日)。
各乡(镇)办事处,要结合本地实际,成立强有力的领导和办事机构,组织召开有关部门会议,安排部署集中整治行动的有关要求。在辖区张贴关于加强安全用电的公告,告知居民安全用电的基本常识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由郑州市安全用电集中排查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乡(镇)办网格长、电工及其他电业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一次安全用电的全员培训,使受训人员都能熟练掌握查改电力隐患的方法和技巧。各县(市)要参照此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制定适合本地实际的工作方案,自行开展此项工作。
(二)自查摸底阶段(7月9日—7月20日)。
由各乡(镇)、办事处牵头,组织各网格长、电工及其他电业专业技术人员对本辖区排查整治范围内的用电安全隐患进行拉网式全方位排查,根据隐患可能引发事故的大小和对电力设施危及程度,列出危机缺陷、严重缺陷和一般缺陷,按附表汇总造册,并由网格长签署姓名于7月15日前将《郑州市安全用电隐患排查情况登记表》(附件1)和《郑州市安全用电隐患排查情况统计表》(附件2)以电子邮件和书面形式报安全用电集中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0371—69629696邮箱:dljzhzhengzhi @163.com。各检查组按照职责分工,集中力量,集中时间,对电力设施安全隐患进行抽查,对经自查整改后仍然存在的问题和隐患逐一登记造册。
(三)集中整改阶段(7月21日—8月5日)。
根据隐患排查情况,本着“谁主管、谁负责,谁分管、谁负责,谁排查、谁负责,谁整改、谁负责,谁签名、谁负责”的原则,由郑州市安全用电集中排查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整改内容、整改标准、整改措施、整改进度和责任人。将安全隐患划分为危机、严重、一般三个等级,分别列入市政府、区政府、乡(镇)办事处挂牌督办的隐患治理项目,坚决实行“严执法、零容忍”的态度,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用铁的手腕开展执法活动。
(四)检查验收阶段(8月6日—8月10日)。
集中整改阶段结束后,市政府安全用电集中排查整治领导小组要对各乡(镇)、办事处电力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全面复查,对发现的隐患,责任单位没有按期限要求整改的,对单位及相关负责人依法依规进行处罚,确保安全隐患全面治理到位。各单位要将整个排查治理情况书面报告集中排查整治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对集中整治行动进行全面总结。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 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本着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充分认识开展好安全用电集中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提高重视程度,全面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建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经常抓、相关单位责任人员具体抓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确保专项行动扎实开展。
(二)明确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协作。各有关部门特别是供电、公安、消防、房管等部门,要按照分组安排,认真履行排查治理工作牵头、协调责任,既注重主动作为、积极作为、勇于作为,又要整体联动、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切实把影响电力安全的各类隐患排查整治到位、突出问题解决到位。
(三)全面查清隐患,狠抓整改落实。各乡(镇)、办事处要坚持按照“拉网式、地毯式、全方位”的定位和要求,对职责范围内所有电力安全隐患进行深入细致排查,必须做到全覆盖、无遗漏、无盲区、无死角,并对有关隐患及其整改情况逐一登记造册,形成完整规范的档案资料。市政府集中整治领导小组对发现的各类隐患和问题,在依法处理的同时,将逐一落实整改责任、措施、标准、时限,责令、督促有关单位和人员限期整改,并认真做好跟踪复查,必要时实施联合执法,切实做到安全隐患检查到位、违规问题处理到位、各类隐患和问题整改到位,确保排查治理实效。
(四)广泛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各单位要以这次专项行动为契机,将安全用电宣传教育摆在突出位置,贯穿于全过程,充分运用新闻媒体、手机短信、微博微信、商市场外屏、公交车显示屏等多种平台渠道,通过发放宣传手册、防范和逃生自救知识宣传页、手机短信微信,召开群众宣讲会,集中设点咨询宣传,播出电视专栏等途径,大力宣传加强电力设施保护和用电安全管理的重要意义和目标要求,普及电力设施保护有关法律和安全用电知识,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努力营造科学管电、安全用电的良好社会氛围,全面提升广大人民群众和用电单位安全用电、防范自救等抗灾防灾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