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65268155/2015-00003 | 主题分类:组织机构/机构职能/机构职能 | |
| 发布机构:郑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经开分局 | 关 键 词:职能 |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5-12-28 | 发布日期:2015-12-28 |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主要职责
(一)落实餐饮服务、保健食品、化妆品、药品及医疗器械的监督管理和检查制度,并开展日常监管工作;
(二)实施经开区相关产品的抽样检测(验);
(三)负责相关行业的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现场核查工作;
(四)负责对食物中毒等突发事件进行调查取证、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及时上报并提出处理意见;负责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等安全应急工作;
(五)对违反相应法律、法规的案件开展调查取证,实施简易程序、一般程序的行政处罚,并对进听证程序的个案提出行政处罚建议和处理意见;
(六)负责重大活动餐饮食品安全保障;
(七)负责对餐饮服务、保健食品、化妆品、药品及医疗器械的投诉、举报的受理和查处工作;
(八)承担相关产品广告监测和提请查处;
(九)及时整理、分析和上报餐饮服务、保健食品、化妆品、药品及医疗器械监管工作信息;
(十)开展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咨询服务工作;
(十一)承办上级交办的其它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