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594883823/2015-00030 | 主题分类:组织机构/下设机构/机构职能 | |
| 发布机构: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文化体育局 | 关 键 词:机构 |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5-12-28 | 发布日期:2015-12-28 |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学校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工作的政策和法规,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全区学校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工作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组织协调学校体育、艺术、健康教育活动、师资培训和对外交流。
三、协助有关部门改善学校体育、卫生、艺术教育的基础设施建设和开展科研教研工作。
四、会同有关部门检查区属学校体育、卫生、艺术教育政策法规的执行情况。
五、会同相关部门对贯彻学校体育、卫生工作条例情况实施监督检查,做好学生常见病、多发病、传染病的防治工作和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
六、负责全区体育竞赛和艺术交流活动的组织工作;协调学校组团参加重大体育竞赛和艺术活动。
七、积极开展辖区内群众体育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