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416139110/2015-00010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信息公开指南 | |
发布机构:河南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 | 关 键 词:综合,政务,信息公开,指南,规定,依申请公开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5-12-30 | 发布日期:2015-12-30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园区各企业:
根据《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和改进统计工作的意见》,结合园区实际,制订“四上”单位库建设实施细则:
一、加强统计工作
充分发挥园区统计职能,完成国家统计调查、部门统计调查和地方统计调查任务,负责并检查统计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进一步加强统计基本单位名录库建设,确保名录库中的单位不重不漏、基础信息准确完整。
二、加快“四上”单位库建设
各楼宇专管员要积极利用楼宇优势,开展统计工作,提供新增单位及“四上”单位线索。同时建立部门联系制度,充分利用工商、税务等部门资料,每季度摸排“四上”单位情况,建立临近“四上”标准的单位库,重点进行监测,只要达到入“四上”单位库标准,及时入库。
三、加大统计工作奖励
以完善“四上”单位统计库为抓手,为鼓励“四上”单位统计入库的积极性,对年度内“四上”单位入库成功、管理工作达标的单位,按照区政府的相关政策给予奖补。
(一)奖补
一是对当年能够按要求及时准确上报统计数据信息的“四上”报表企业,每年给予统计工作人员2千元的加班补助。截止2015年12月31日,对于已经连续在库3年的“四上”企业,一次性奖励1万元,以后每年奖励1万元。二是对新增“四上”企业,对当年新入库的“四上”企业每家给予3万元办公机具奖补。对出库企业3年之内再次入库的,不再享受新增企业政策。三是对个人,为充分调动辖区居民、企业员工及协助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非区财政供养人员)的积极性,鼓励其不断发现新单位,对个人普查上来的“四上”单位,并且进入“四上”单位库的,每个奖补2千元。
(二)财务奖补程序
达到“四上”标准入库上报报表后第二个月,由金水区统计主管部门向园区提供企业“在库证明”。
1、新增入库企业一次性奖励办公机具3万元。现有连续3年在库企业,每年2月份一次性奖励该企业1万元。
2、企业统计工作人员实行分步奖励,每半年奖励1千元,全年共计奖励2千元。
3、发现人员一次性奖励2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