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740747900/2015-00169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其他 | |
发布机构:金水区北林路 | 关 键 词:其他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5-12-23 | 发布日期:2015-12-30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三会一课”制度,即:定期召开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按时上党课。
一、每月召开一次支部党员大会,特殊情况可以随时召开,由书记、副书记主持。内容:学习传达上级的有关决议、指示,总结上一阶段工作,布置下一阶段任务。
二、每月召开一次支部委员会,特殊情况可以随时召开。由书记、副书记主持。内容:研究上阶段工作和下阶段安排,研究确定向党员大会报告的内容,研究落实其他问题。
三、每月召开一次党小组会,特殊情况可以随时召开,由党小组长负责召集主持。内容:讨论贯彻党组织决议的具体措施;检查自身学习、思想及工作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四、每季度上一次党课,以支部为单位组织上课,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