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73129759X/2015-00123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其他 | |
发布机构:金水区丰庆路街道办事处 | 关 键 词:党员,制度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5-12-30 | 发布日期:2015-12-30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一、村党支部根据本村实际采取党员自报与组织分配相结合的方式,合理确定党员联系户,确保村内所有农户都有党员联系。
二、党员要积极宣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传达党组织有关指示精神。
三、党员要帮助所联系户排忧解难,维护其正当权益,共同寻找合法致富之路。
四、党员对联系户的困难和不良思想行为,不能解决的,要及时上报党支部,集体讨论解决办法。
五、对党员联系户实行动态管理,可根据实际情况随时调整。
六、党员要加强与联系户交流,充分掌握联系户的思想动态以及对村党支部、村级事务的意见、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