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园路街道党工委 花园路街道办事处 关于对宋欢欢、李科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索 引 号:K24321840/2015-00044主题分类:综合政务/人事任免
发布机构:金水区花园路街道办事处关 键 词:综合,政务,人事任免
文    号:花文〔2015〕81号成文日期:2015-09-11发布日期:2016-01-04
体    裁:通知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花园路街道党工委 花园路街道办事处 关于对宋欢欢、李科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科室、社区:

    根据工作需要,经党工委、办事处研究,决定:

宋欢欢同志任绩效管理办公室主任职务(正股级,试用期6个月);

李科同志任省银行社区副指导员职务(副股级,试用期6个月)。

以上同志待遇从2015年6月23日算起。
  文件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花园路街道党工委

花园路街道办事处

2015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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