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79450/2016-00013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
发布机构:金水区人民防空办公室 | 关 键 词:工作信息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6-01-05 | 发布日期:2016-01-05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人防警报设备是人防应急资源体系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区人防办采取四项措施切实做好此项工作。
一是积极建议市人防办简化警报设备维修审批环节,与警报设备生产厂家直接签订警报维护合同,减少警报维修的中间环节,提高维修效率。二是组织人防警报维护管理人员集中业务培训,增强战备观念和人防法律法规认识,提高业务技术能力。三是规范人防警备设备制度管理,要求每个人防警报点配备人防警报专用警报房,指定专职警报员、监督管理员和区人防办警报分包员。四是健全人防警报维护管理奖惩措施,每季度对各警报点具体工作情况进行总结讲评,对存在问题大,暴露问题多的警报点提出警告,并对相关负责人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