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社会保险工作自查报告

索 引 号:416265205/2016-00004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报告
发布机构:新密市社会保险局关 键 词:政务,工作,工作信息
文    号成文日期:2015-12-28发布日期:2016-01-05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2015年度社会保险工作自查报告

一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在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和配合下,我市社会保险工作以“惠民利民,服务发展,构筑稳定,促进和谐”为宗旨,牢牢抓住“强扩面、促征缴”的工作主线,紧紧围绕全市开展网格化管理工作的部署,细化目标任务,强化责任落实,取得了较为突出的业绩。

一、主要业务及重点工作目标完成情况

1、企业养老保险参保缴费人数达到6.91万人,占全年任务数6.91万人的100%。新增参保人数达到2814人,占全年任务2510人的112%,基金征缴完成27529万元,占全年任务数27004万元的102%;

2、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到6.91万人,占全年任务数6.6万人的105%;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7.55万人,占全年任务数7.55万人的100%;其中:城镇职工基本(补充)医疗保险费征缴完成16546万元,占全年任务数16250万元的102%;

3、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8.82万人,占全年任务数8.12万人的109%。

4、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人数达到19.7万人,占全年任务数16万人的123%。

5、失业保险参保人数达到4.2万人,占全年任务数4.11万人的102%。基金征缴完成2153万元,占全年任务数1300万元的166%。

6、工伤保险参保人数达到6.9万人,占全年任务数6.79万人的102%。基金征缴完成2117万元,占全年任务数2110万元的100%。

7、生育保险参保人数达到4.7万人,占全年任务数3.87万人的121%。基金征缴完成1040万元,占全年任务数1033万元的101%

8、按照河南省人社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的通知》(豫人社农保[2015]2号)规定,对我市11.2万名60周岁以上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享受人员的基础养老金进行了调整,基础养老金由每人每月120元调整为138元,自2014年7月1日起执行。从2015年1月1日起,为11367名企业退休、退职人员增加基本月养老金,人均增加206.32元。

9、发放城乡居民社会保障卡32万张。

10、启动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由平安保险公司承办具体业务,协调该公司向我局派驻2名工作人员,现场受理手续,为符合条件者办理大病费用报销。

二、重点工作进展情况

(一)承担的民生实事进展顺利

1、省十项民生工程

(1)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每月提高18元,从2014年7月1日计发;从2015年1月1日起,将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再提高10%。

完成情况:已完成

(2)强力推进社会保障卡发行应用工作。

完成情况:32万张城乡居民社会保障卡全部发放到位。

(3)全面推开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工作,减轻城镇居民重特大疾病医疗费用负担。

完成情况:已完成

2、郑州市及我市十项民生工程中均无我局任务。

(二)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完成良好

1、河南省政府工作报告

(1)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大力发展商业健康保险,探索商业保险与困难群体医疗救助。

完成情况:已完成。

(2)织牢社保安全网,兜好民生底线。

完成情况:我局依法督促全市各类用人单位履行《社会保险法》所规定的法律义务,努力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强化社会保险基金征缴。各项社会保险费征缴与时间同步,各险种参保人数稳步上升。

(3)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每人每月提高18元,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再提高10%,稳步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

完成情况:前两项如上所述已完成。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自1996年8月起实施。12月10日我市组织各相关单位收听收看了河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电视电话会议,标志着此项改革进入启动实施阶段。目前,我局已与财政部门沟通,对2016年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费预算进行了重新核算。待郑州市具体文件出台后,将整体推进此项工作。

(4)推动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省级统筹。

完成情况:省、郑州市方案尚未出台。待相关文件出台后,按照上级要求推进。

(5)创新社会保险服务方式,加快推进社会保障一卡通。

完成情况:我市于9月15日正式启动了城乡居民社会保障卡发放工作,采取先试点、后铺开,“以点带面”的办法,有序推动。首批32万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社会保障卡的发放工作已经圆满完成。

2、郑州市政府工作报告:无

3、新密市政府工作报告

(1)强化社会保障措施

完成情况:我市社保各项工作进展顺利,各项待遇按时足额发放,参保群众社保权益得到保障。

(2)稳妥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

完成情况:如上所述。

(3)认真落实社保待遇调整政策,建立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推进养老、工伤等险种扩面征缴,推行社会保障“一卡通”。

完成情况:各相关社保待遇调整,我局全部按照上级文件要求落实到位:连续两次为全市11.2万名60周岁以上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享受人员调整待遇,基础养老金由每人每月75元调整为138元,同时提高高龄老人生活补贴标准;企业养老保险待遇调整已完成。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工作顺利启动。各险种扩面征缴工作进展顺利,具体数字如上。社会保障“一卡通”工作如上述已完成。

(三)社会保险待遇发放按时足额

一是养老金发放一分不欠。从2015年1月1日起,按照政策为11367名企业退休、退职人员增加基本月养老金,人均增加额达到206.32元,平均增幅达到10%。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工作由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用人单位核实、计算调整金额,共涉及我市6500多名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人均月养老金增加额达到348元。截至11月底,全市企业养老保险新增退休人员849名,机关事业单位新增退休人员322名,已全部核算待遇。共为19429名企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发放养老金4.95亿元,按时足额发放率和社会化发放率100%,有力地保障了离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连续两次为全市11.2万名60周岁以上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享受人员调整待遇,基础养老金由每人每月75元调整为138元,同时提高高龄老人生活补贴标准,待遇领取率达100%。二是失业金发放一个不少。从7月1日起,失业保险金标准由原来的1120元/月上调为1280元/月,每人每月增加160元。截至11月底,为6818人次的失业职工发放失业保险待遇938万元,保证了下岗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确保了全市大局的稳定。三是医保费用支付一次不缺。职工医保基金为14994人次的市内、外住院病人支付医疗费7025万元。居民医保基金共为6107人次的市内、外住院病人支付医疗费1535万元,为82名女性居民发放生育医疗补贴近10万元,确保了广大职工、居民的基本医疗权益。四是工伤生育待遇一起不漏。为3306名工伤事故受伤职工支付工伤保险金2266万元,为24名机关事业单位工伤人员支付工伤待遇94万元,为困难关停企业老工伤人员支付待遇249万元。为188名人员调整了工伤待遇,调整后人均月待遇达到1267.27元,人均月待遇增加额达105.42元,增幅达9.1%,切实保护了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有效促进了我市社会的和谐稳定。为623名生育女职工及符合条件的男职工配偶支付生育保险金264.5万元,切实保护了生育女职工的合法权益。

(四)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有序开展

严把参保关,做好资格认证。我市尖山风景区管委会沙古堆村南庄组、羊台咀组和神仙洞村棋盘组的269人符合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条件,目前已经过组、村、管委会三级公示、审核。下一步,需经农委、国土、公安等部门审核后,我局对其进行资格复审,即可按照政策规定向其发放待遇。

严把收入关,做好基金征收工作。按照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即征即保”的工作原则,我们加强与国土、农委、财政、民政部门沟通协调,确保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按时足额征收。截至目前,共征收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3953万元。

严把审核关,做好待遇发放。由于不同年龄段待遇领取标准不同,我们每月及时对享受待遇人员情况进行核对、确认,及时调整待遇享受类别,严格核算待遇。同时,根据我市城镇低保标准的调整,我市再次提高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待遇标准:60周岁及以上的被征地农民每月养老补贴标准由原来的470元增加至520元,50周岁到59周岁的就业补贴由原来的每月235元增加至260元,16周岁到49周岁的就业补贴由原来的每月280元增加到312元;调整对象主要涉及西大街办事处、曲梁镇、来集镇的1467名参保人员。截至11月底,共有16163人次正常领取待遇,发放待遇共计616万元。

(五)城乡居民社会保障卡发行应用工作有序开展

我市于9月15日正式启动了城乡居民社会保障卡发放工作,为保证社保卡发放工作的稳步推进,采取先试点、后铺开,“以点带面”的办法,有序推动。在米村镇、城关镇两个试点乡镇取得成功经验的基础上,10月份在全市全面铺开。

具体工作中,我们采取了“市-乡(镇)、街道办-村(社区)三级联动、合作银行共同参与,批量发卡与自主申领相结合”的模式:由市社保局进行统筹规划,各乡(镇)、街道办事处以及社保卡合作金融机构(农行、农信社)密切组织配合,以村(社区)为单位统一发放社保卡,并集中进行签订银行社会保险费代扣代缴、待遇代发等协议。集中发放社保卡工作基本完成后,对没有参加信息采集或信息采集工作完成后新参保人员,采取自主申办领取的模式,由本人到户籍所在地乡(镇)、办事处劳保所申请登记办理社保卡。

同时,为加强安全管理,我们“软硬”兼施:一是完善制度,强化“软件建设”。建立了严格的交接程序,明确交接双方的责任,优化交接登记手续,杜绝交接、保管、发放过程中社保卡遗失、截留现象的发生。二是配备设施,强化“硬件建设”。向每个乡(镇)、街道办事处配备了两台电脑、一台打印机、一台扫描仪和一个保险柜,切实做好社会保障卡存放场地的防火、防潮、防盗工作,确保社会保障卡保管安全。

截至目前,我市首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社会保障卡发卡工作已圆满结束,共计发放社保卡32万张,发卡正确率达到100%。

(六)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作成效显著

1、迅速开展参保续费工作。按照上级要求,我市调整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缴费标准。为保持先发优势,掌握工作主动权,我们积极行动,9月2日协调新密市政府组织召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相关单位开了全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作会议,迅速启动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工作。一是积极协调,通力合作。在搞好宣传发动和人员培训,提高经办服务水平的基础上,我们积极与其他相关单位沟通、合作。争取财政部门的财力支持,确保地方财政补助资金及时拨付到位;与卫生部门做好信息对接,减少新农合与城镇居民医保的重复参保率;与教体部门、大中专学校、中小学校及幼儿园中小学相互配合,做好政策宣传、参保缴费登记工作。二是加强督查,确保进度。根据上级下达的工作目标,我们向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相关单位分解了目标任务,并上报新密市委、市政府列入到年度考核项目。在市委、市政府定期进行督查考核的同时,我们每天向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各管委会实行一把手通报工作进展情况,沟通情况,交流经验,推进辖区参保、征缴工作。截至目前,我市已完成全年责任目标新增参保、续费7.55万人。

2、填补新生儿医保空白。为了解决新密市新生儿长期不能享受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政策的问题,我市于2015年1月22日出台了《新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关待遇标准的通知》(新密政办[2015]6号)文件,将新生儿纳入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范围。文件出台后,我局立即启动新生儿参保工作,确保符合条件的新生儿享受应有的医保权益。截至11月底,我市新生儿住院报销177例,支付医疗费用42.3万元。

3、稳妥启动城镇居民大病保险。按照郑州市的统一安排,新密市确定了平安保险公司作为大病保险承办机构,在参保缴费、资金划拨、财务管理、支付结算、费用审核、系统对接与信息交换等环节,与其做好衔接和协作。同时,协调平安保险公司向我局派驻2名工作人员,在我局为参保病人报销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的基础上,平安保险公司现场受理手续,为符合条件者办理大病费用报销。切实减轻城镇居民重特大疾病医疗费用负担,避免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

4、提高保障水平。今年,按照上级有关政策精神,我市城镇居民医保政策做出相应调整。一是调高待遇水平。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由6万元提高到10万元,大病保险支付限额提高到30万元。二是提高居民个人缴费和财政补助标准。各级政府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380元;个人缴费标准成人提高到160元,18岁以下提高到90元。三是提高报销比例。乡镇卫生院住院报销比例由70%提高为85%,市内住院报销比例由70%提高为75%,市外住院报销比例由60%提高为65%。四是降低起付线。将乡镇卫生院居民起付标准由300元降为200元。

(七)医保基金稽查力度不断加大

自2015年4月1日起,我们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为期3个月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专项检查活动,对20家定点医院和30家定点药店贯彻执行医疗保险法律法规政策情况、履行医保服务协议情况进行全面检查。为确保效果,我们坚持“四化”原则。一是检查人员专业化:抽调了职工医保管理人员、居民医保管理人员、社会保险稽查执法人员、医疗保险数据管理人员,组成联合检查组,分三路对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检查。二是检查方式多样化:结合群众举报投诉情况,检查采取明查和暗访等形式,对冒名治疗、违规刷卡、挂床住院、过度用药、过度检查等行为进行全面检查和重点抽查。三是检查内容全面化:检查主要从四个方面入手,现场检查、病历资料检查、医疗账目检查、住院病人核实回访。四是检查整改规范化。设立了举报投诉电话和信箱,并在新密市社会保险稽查网网站开设举报投诉,对举报查实的按照规定给予奖励,对重大骗取医疗保险基金行为在网络、报纸等媒体进行通报。对各定点医疗机构拒不配合、弄虚作假,隐瞒问题、无故推诿扯皮、拒绝检查或毁灭证据的,暂停医疗保险服务系统和医保基金拨付。对查实的恶意骗取医保基金、严重违法违规者,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取消定点医疗机构资格、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八)社保转移工作更加规范

为了提高转移业务办理效率,杜绝违法违规事件发生,我们进一步优化完善了社保转移手续,具体经办人员严格按照转移系统操作规范办理转移手续,参保人员的转移收入及支出由经办人员在业务系统中逐一核实,财务人员及时登账处理。确实做到账实相符,保障基金安全。截至目前,我市企业养老保险转移人数1114人,转移金额1361万元,其中转入人数585人,转移接受金额1228万元;转出人数529人,转移支出金额133万元,没有发生一起业务经办错误的情况,更没有出现一起违法违规现象。

三、坚持依靠群众推进工作落实长效机制工作情况

全市网格化管理工作开展以来,我局在群众工作队驻村入户,蹲点联户的基础上,按照“下移工作重心,延伸服务平台,畅通诉求渠道”的工作思路展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是成立18个网格化工作队,形成了责任明确到位,各司其职,任务层层落实,相互监督,排查一网到底,综合协调的工作格局。二是成立了7支专业服务团队,承担走访群众、政策宣传、收集民情、解决基本诉求等职责。三是每月完成一次集中走访,对生活困难人员、信访重点户、老干部、老党员等几类人员进行重点了解。利用七一、八一、重阳节等节假日,看望慰问特困劳模、老党员、老军人、高龄人员320人次;探望困难离退休病号110余人,为行动不便的参保人员上门服务210多人次。四是排查矛盾,解决问题。驻新华路办事处嵩山路社区群众工作队解决了楼院脏、乱、差等突出情况;社区中60岁以上的老人也全部享受到养老待遇。
    四、自身建设工作情况

(一)党务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在公开机制上,建立健全了预审制度、评议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反馈制度、备案制度等,用制度规范政务公开的各个环节。加大了政务公开监督的力度,成立了政务公开监督小组,由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受理投诉案件,定期不定期对“窗口”单位进行检查;设立了监督投诉热线电话及群众意见箱,并把群众新提意见及时反馈到“窗口”部门,并要求其限期整改;同时,不定期开展明查暗访工作,发现相关问题,及时督促处理,有力地促进了政务公开工作的落实。

在公开形式上,坚持注重实效。根据“规范、实用、明了、方便”的原则,针对不同内容确定公开形式。采取通过会议传达、下发文件、定期通报、设置触摸屏、党务政务公开意见箱和公开电话等进行党务政务公开。

在公开程序上,严格按规范要求操作,党务政务公开的项目、形式、方案和内容由领导小组审核后组织实施。

在公开内容上,力求全面真实。凡是群众关心的党内热点问题和社会保险重大事项,只要不涉及党内秘密和工作保密,都进行公开,其中突出了六大重点内容:局内重大决策、决定;本单位领导班子自身建设情况;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执行情况;党支部抓基层组织建设情况;群众和社会关注的社会保险热点和焦点问题。

在公开制度上,确保机制完善。一是制定了党务政务公开制度。局长、党委书记对党务政务公开工作负总责,党务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对公开方案、公开内容、公开的组织实施负具体责任,由党务政务公开工作小组具体实施,各科室对职责范围内事项的公开负责。二是实行预公开制度。即局党委、各支部在决定或办理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要事项前,先公开初步方案,在充分听取职工和群众意见后,进行必要的调整,并在调整后及时公开。在党员发展等工作中,都执行了预公开制度,广泛听取来自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三是实行聘请监督员制度。聘请其他群团组织和离退休干部职工的同志担任党务政务公开监督员,对党务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时限等提出合理化建议,通过召开专门座谈会和发放征求意见表的形式及时收集、反馈党员、群众的建议和意见。四是意见收集处理反馈制度。对党员、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派专人收集整理,认真研究处理,特别是对署真实姓名的,还将处理结果告知当事人。五是建立公开工作基础台帐制度。指定专人负责收集整理党务政务公开台帐,并及时归档。

(二)“五单一网”工作情况

我局五单一网工作领导小组通过认真研究和详尽部署,以调查摸底、各个击破、综合分析、分类施策“四步工作法”为主要抓手,全面完成各个阶段的目标任务。前期,经过对各个科室权责的梳理,我局共梳理出36项行政权责,其中行政强制:2项、行政征收:4项、行政给付:13项、行政检查:1项、基本公共服务:12项、其他行政权力:4项。另外,我局五单一网的“五个清单”已于9月初在政府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并开始试运行。在公开社会保险业务运行情况,强化简政放权,规范办事流程等方面,取得良好效果,受到参保群众好评。

(三)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情况

坚持以切实可行措施保障工作到位,保证节能工作做深、做细。合理设置空调温度,关闭用电设备;杜绝用水中的“跑冒滴漏”现象。加强公务用车管理,统筹调度,有效节约燃油。充分发挥电子政务优势,减少用纸,向无纸化办公方向发展。加强办公用品申领的管理,建立办公用品入库台帐,实行办公用品申领登记制度。

(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组织、党委中心组学习等工作情况

1、筑牢防线,党风廉政建设常抓不懈。我局坚持“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以党风廉政建设促进社会保障工作科学发展”的思路,加大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力度。通过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开展警示教育活动,使干部在思想上绷紧廉政防腐这根弦,自觉遵守有关廉政规定。按照党风廉政建设党委责任主体和纪委监督责任主体工作要求,积极建立了“党委书记负总责、班子成员分工负责、科室负责人直接负责”的责任体制,要求党委成员结合分管工作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同时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细化党风廉政责任,做到目标明确、责任到人、落实到位建立健全局领导干部及中层以上干部廉政档案,增强机关事务公开性和透明度。设置投诉箱,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加强对关键岗位、重点人员、重要业务的监控,预防腐败现象的发生。7名班子成员、116名党员在本年内均不存在党风党纪方面的问题。

2、激发活力,组织工作有条不紊。一是按照市委组织部要求,我局结合自身实际,严格评定程序,坚持评定标准,对各个党支部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百分制评定。通过评价打分,我局4个基层党支部中,获得“好”等次的为机关党支部,业务大厅党支部和稽查大队党支部获得“较好”等次,居民养老保险管理办公室党支部获得“一般”等次。各党支部针对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均已建立详细的工作台帐,制定了整改措施,明确了整改时限,收到良好效果。截止目前,全局四个基层党支部通过建章立制,认真整改,全部达到“好”等次,其中机关党支部被局党委重点培育基层服务型党组织示范点。二是积极组织和参与“学党章、强党性”知识竞赛。为隆重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4周年,回顾党的光辉历程、歌颂党的丰功伟绩。根据市委组织部精神,我局于6月23日下午,组织全体党员干部集中开展“学党章、强党性”知识竞赛考试,并抽调专人进行集中评卷,所有参加考试人员成绩均在90分以上。同时,抽调4名政治觉悟高、综合能力强的年轻同志组成代表队,参加全市“学党章、强党性”电视知识竞赛,通过参赛人员的共同努力和赛场上的激烈角逐,我局代表队在全市38个参赛队伍中脱颖而出,最终以全市第三名的好成绩荣获二等奖。三是认真开展先进典型选树活动。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充分发挥党员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在“七一”前夕,通过召开党员大会,坚持择优推荐和民主公开的原则,广泛征求全体党员干部和群众的意见,并经局党委班子研究,对平时工作比较突出的李红莉同志确定为优秀党务工作者候选人,对工作积极,表现突出的王钢印、杨素敏两名同志确定为优秀共产党员候选人,报送到市委组织部,并受到组织部表彰。四是精心部署落实“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按照上级进一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巩固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我局精心部署落实“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使全体党员干部正确认识“不严不实”的具体表现和严重危害,准确把握“三严三实”的实践要求,对照不严不实“十不十欠”的具体表现,通过设立意见箱,公布征求意见电话等方式广开言路,多方征求意见,认真查摆我局党员干部在思想上、作风上的差距,查找工作中的问题和不足。同时,认真领导班子问题台账及领导干部问题清单。截止目前,全局共查摆出各项问题19条,其中涉及班子及班子成员问题16条,基本养老保险方面问题1项,医疗卫生服务方面2项,每项问题均已整改落实到位。

3、精心安排,党委中心组学习研讨工作落实认真。按照年初党委中心组学习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安排,我局严格制定党委中心组学习研讨计划,明确学习责任人和学习时限。一年来,我局党委共开展中心组集中学习30次,围绕“严以修身”、“严以律己”、“严以用权”主题,开展专题研讨3次。深入学习了《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要》、《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本》、党章和党的纪律规定等规定内容。并按照上级要求,及时召开党委扩大会议,邀请市纪委领导列席专题研讨,不断强化每位班子成员纪律意识、责任意识、规矩意识,真正使“三严三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在本职岗位上自觉践行“三严三实”。

五、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阶段性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在日常网格工作中,我局工作人员配合各乡镇开展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宣传工作,及时反映、解决问题。在大气污染防治方面,一是加强公务车辆管理,严格按照车辆管理制度,出入车辆认真进行登记,在重大节假日均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进行封车;二是鼓励职工上下班绿色出行,尽量少开车。

六、存在问题

一是受资源环境约束趋紧影响,我市耐材、煤炭等支柱产业效益下滑,经济运行面临较大压力,企业经营状况恶化,很多企业无能力全险种、全额参保缴费,我市社保扩面与基金征缴后劲不足,形势严峻。二是城镇居民医保参保对象身份认定困难,稳定性差。新农合与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覆盖人群重叠,导致部分居民在两种制度间游移、重复参保。个别参保人员有病参保,无病不参保;有病续保,无病断保。三是医保参保人员年龄结构老化、外诊人员比例较大、大型设备及新型材料的广泛运用,加上管理成本高、难度大,导致医保基金负担沉重。

七、2016年工作打算

1、落实河南省、郑州市失业保险稳岗补贴政策,对采取在职培训、转岗安置、轮班工作、协商薪酬、待岗发生活费等措施不裁员、少裁员,稳定就业岗位的企业,由失业保险基金给予稳定岗位补贴,发挥失业保险预防失业、稳定就业的作用。

2、继续扩大工伤保险覆盖面,特别要强化建筑行业参保力度,督促用工方为职工全员办理工伤保险参保手续,提高工伤保险基金支撑能力,切实维护农民工工伤保障权益。

3、依法依规,做好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工作,为流动人员办理转移接续手续提供方便,促进劳动的合理流动,保障广大城乡参保人员的权益,确保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工作平稳实施。

4、以“老百姓满意”为目标,加快发行和应用社会保障卡,逐步实现参保人员人手一卡,保障持卡人查询信息和办理社保业务的权利;完善金融功能,方便参保群众续费和领取待遇。

5、强化社会保险风险管理。落实内控要求,适时开展风险管理专项行动;加强外部监督,推进信息化监管手段,实现监控常态化。遏制社保欺诈行为,确保基金安全。

6、积极稳妥地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落实好职业年金制度,保障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后的生活水平,为养老保险“并轨”减少改革阻力,建立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标签: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