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5307570/2016-00001 | 主题分类:组织机构/机构职能/机构职能 | |
| 发布机构:新密市粮食局 | 关 键 词:职能 |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6-01-05 | 发布日期:2016-01-05 |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一、贯彻执行国家粮食流通和粮油储备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市粮食流通体制、地方粮油储备管理体制改革方案,并监督执行。
二、编制全市粮食流通和粮油储备中长期规划和年度粮油总量平衡计划;负责全市粮油检测预警、应急和储备粮油管理工作;研究提出动用全市储备粮油的原则和建议。
三、负责全市粮油经营者入市资格的审核、登记注册和监督管理;指导协调最低收购价政策性粮食购销工作;负责全市军粮供应和粮食产销合作活动;组织落实特殊时期城镇居民口粮和扶贫粮的供应工作;负责扶贫用粮、退耕还林用粮的组织和兑付工作;研究拟订全市级储备粮油规模,总体布局和收购、销售计划;实施全市储备粮油轮换计划。
四、制定全市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制度;监督检查《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及国家有关政策的贯彻落实、全市储备粮油数量、质量和储存安全情况;监督检查粮食经营者从事粮食收购、储存、运输、政策性用粮的购销活动以及执行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情况。
五、指导全市粮食产业化经营,多种经营、连锁经营、放心粮油工程、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工作;负责培育发展全市粮油食品产业化龙头企业。
六、负责国家粮油政策补贴和专项资金的分配管理使用;指导全市国有粮食企业改革、经营和发展;
七、配合有关部门打击粮油商品生产经营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八、负责社会粮食流通统计、粮油产业及粮油基础设施建设统计工作;组织落实粮油仓库建设、维修和改造工作。
九、承担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