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格化管理学习培训制度

索 引 号:73129759X/2016-00069主题分类:综合政务/电子政务
发布机构:金水区丰庆路街道办事处关 键 词:电子,电子政务,网格
文    号成文日期:2016-01-06发布日期:2016-01-06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网格化管理学习培训制度

为提高网格化管理工作人员的政治和业务素质,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用一致、讲求实效的原则,特制定本制度:

一、网格化管理培训工作由街道根据区长效办全年工作安排制订具体培训计划,组织开展本单位培训工作。

二、参与网格化管理培训的对象为所有参与网格化管理的工作的人员。

三、培训工作实行统筹和分级负责制,对全面性的工作培训指导由区长效办组织实施;业务知识培训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由各街道负责组织实施。

四、培训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定期培训一般每季度一次,并做好点名和培训记录等工作,培训活动可与机关干部学习会、理论务虚会、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等相结合。

五、培训工作要坚持“灵活多样、注重实效、务求实用”的原则,重在提高网格化管理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工作水平和专业技能。

六、网格化管理工作人员除参加集体组织的培训学习外,还必须加强自我学习,学习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工作程序方法、专业技能等知识。通过自我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素质,提升为民服务的能力。

七、参加培训的人员要严格遵守培训纪律,准时参加,认真听课,勤作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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