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73129759X/2016-00064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电子政务 | |
发布机构:金水区丰庆路街道办事处 | 关 键 词:电子,电子政务,网格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6-01-06 | 发布日期:2016-01-06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为进一步加强网格化管理工作,解决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等方面的重点、难点问题,整合执法资源,建立统一协调、相互协作的联合执法长效机制,特制定本制度。
一、各街道要针对梳理总结的难点、重点问题,定期组织联合执法集中行动,原则上每两周一次,如遇重大问题,可增加集中行动次数。
二、街道办事处具体承担联合执法的组织协调工作,各职能部门根据集中行动要求积极参加责任社区组织的集中联合执法行动。
三、各职能部门要确定1名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作为联合执法行动联络员,具体负责协调联系每次集中行动相关事宜、并做好督办落实。
四、职能部门应指派具有行政执法资格、业务熟练的人员参加联合执法,并在人力、物力以及宣传、车辆、救护等其他方面提供保障和支持;执法人员要依法履职,落实责任,文明执法、严格执法。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各种理由推诿和回避。
五、各街道与职能部门之间要加强联系协调,密切配合,实施联合执法互动机制和信息互通机制,不断提高执法效率,确保联合执法行动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