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张振阳等二十九名同志退休的通知

索 引 号:005308098/2016-00067主题分类:劳动、人事、监察/社会保障/业务信息/社会保险工作
发布机构:新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 键 词:劳动,社会,社会保障
文    号成文日期:2016-01-08发布日期:2016-01-08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新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张振阳等二十九名同志退休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

根据《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第四条第一项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第一条第一项及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退休手续办理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豫人社养老〔2013〕43号)之规定,经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通过,并在新密市人社局网站公示,张振阳、孙满玲、翟书文、张福松、王松战、吕金翠、慕新亭、崔兰英、冯金法、周秋琴、张遂海、郭爱勤、付爱仙、范结实、宋国钦、张喜全、王春枝、吴振举、魏丙立、李素琴、侯乐、蒋爱菊、刘有财、刘春法、张玉风、韩发亮、黄景州、樊志恒、王书正二十九名同志符合到龄退休条件,退休金从二〇一六年元月发放,请你单位接此通知后尽快办理相关手续。

 

                          2016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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