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5307562/2016-00021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公报公示/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
| 发布机构:新密市公安局 | 关 键 词:政府,信息,公开 |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6-01-19 | 发布日期:2016-01-19 |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2015年,市公安局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下,按照“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及时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实时更新维护政府信息的公开内容,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扎实开展。
一、加强信息公开组织领导。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市公安局成立了领导小组,明确警令处负责推进、指导、协调全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其他成员单位在警令处统一协调下开展工作。同时制定工作方案,落实责任制,并将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年度绩效考核,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及时、高效”。
二、明确信息公开重点。今年以来,严格按照《条例》、《规定》,结合公安工作实际,将影响公众人身和财产安全的治安警情,政策法规的解读、涉及公共管理的道路交通、治安、出入境、消防、人口管理等信息以及市公安局所有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办事指南、执法依据等方面内容作为公开的重点。
三、丰富信息公开途径。为保障公众对公安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提升公安工作满意度,一是采取设立宣传点、制作宣传展板、张贴宣传标语、悬挂横幅、发放宣传资料、现场咨询等方式,宣传政策法规和便民举措,增强群众守法意识,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二是以“一村一警”工作为载体,深入群众宣传公安工作的公开内容;三是利用新型媒体,建立“新密交警”、“新密公安”等微信公众号,实时发布、更新警务信息,同时为群众提供咨询服务、积极解决群众求助、投诉等诉求。
四、健全信息公开制度。一是进一步完善《新密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实施细则》,《新密市公安局关于违反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行为责任追究制度》、《新密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常态、常效。二是进一步完善日常运行工作机制,对矿区分局、局直各单位、各派出所等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建立评议长效机制,将监督权、评议权、参与权交给群众,使评估更具公正性和客观性。三是进一步加强公开属性审核工作,指导各有关部门对公文类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全面梳理。
五、加强信息公开学习培训。今年以来,我局多次举办培训班,组织各警种部门相关负责人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如何熟练“门户网站”的操作和应用,切实提升专门力量的能力和素质。
2015年,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但与广大群众对公安信息的需求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2016年,将紧紧围绕公安中心工作和公众期盼,深入贯彻落实《条例》,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突出重点、强化措施,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全面提高公安机关服务社会的能力和水平。
新密市公安局
2016年1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