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416265205/2016-00073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人事任免 | |
| 发布机构:新密市社会保险局 | 关 键 词:人事 | |
| 文 号:新密社保发〔2016〕2号 | 成文日期:2016-01-27 | 发布日期:2016-01-27 |
| 体 裁:通知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局属各科室、二级机构:
根据上级要求及工作需要,经党委研究,决定对李超军同志工作分工调整如下:
主管全局纪检监察工作,负责党风廉政建设、预防职务犯罪、政风行风建设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
2016年1月27日

| 索 引 号:416265205/2016-00073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人事任免 | |
| 发布机构:新密市社会保险局 | 关 键 词:人事 | |
| 文 号:新密社保发〔2016〕2号 | 成文日期:2016-01-27 | 发布日期:2016-01-27 |
| 体 裁:通知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局属各科室、二级机构:
根据上级要求及工作需要,经党委研究,决定对李超军同志工作分工调整如下:
主管全局纪检监察工作,负责党风廉政建设、预防职务犯罪、政风行风建设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
2016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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