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798232483/2016-00003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 |
发布机构:新密市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 | 关 键 词:综合,政务,通知,公告,通知公告 | |
文 号:新密征补〔2016〕1号 | 成文日期:2016-02-05 | 发布日期:2016-02-05 |
体 裁:通知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各科室: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
李 刚任征补管理四科科长,兼任征补管理二科副科长(正股级,试用期一年);
邢 景任督查科科长,兼任法制宣传科副科长(正股级,试用期一年);
陈丁铭任征补管理四科副科长(试用期一年);
张智峰、张陆陆2名同志任副股级干部(试用期一年)。
免去:
李 刚法制宣传科副科长职务;
孙晓平征补管理三科副科长职务。
2016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