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寨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6年刘寨镇蓝天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005307714/2016-00008主题分类:综合政务/机关事务/本单位机关事务
发布机构:新密市刘寨镇人民政府关 键 词:通知
文    号:刘政〔2016〕16号成文日期:2016-02-17发布日期:2016-02-17
体    裁:通知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刘寨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6年刘寨镇蓝天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镇直各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

现将《2016年刘寨镇蓝天工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6年2月17日

2016年刘寨镇蓝天工程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河南省蓝天工程行动计划》,着力缓解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等污染因子对大气环境造成的影响,改善环境空气质量,确保完成我镇环境保护责任目标,根据《新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6年新密市蓝天工程实施方案》(新密政〔2016〕3号)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2016年蓝天工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为根本出发点,针对我镇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特点,以削减燃煤污染、防治工业污染、控制机动车尾气污染、遏制扬尘污染为重点,细化量化目标,明确职责任务,严格实施奖惩,狠抓污染减排,动员全民参与,确保环境空气质量持续得到改善。

 二、工作目标

完成市定各项环保目标任务,全镇空气质量总体改善。

三、工作任务

1、严格行业准入。优先发展高新技术产业,优先保障“低能耗、低污染、资源节约型”重大项目。全镇禁止新建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炼焦、有色金属冶炼、电石、铁合金、沥青防水卷材等高耗能、高污染项目。

2、对10蒸吨(含)以下燃煤锅炉提标治理。按照《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要求,对辖区10蒸吨(含)以下燃煤锅炉进行排查和治理。2016年6月30日起,按照新标准要求做到达标排放(颗粒物≤80毫克/立方米、二氧化硫≤400毫克/立方米、氮氧化物≤400毫克/立方米),不能达标排放的一律依法停产整治。

3、严格监控煤炭质量。

(1)本镇用煤单位和个人禁止使用劣质煤。

全镇民用煤全硫含量≤0.4%。

其他工业企业要使用全硫含量≤0.5%低硫优质煤。

配合有关部门对煤炭销售点定期抽检煤质,抽检数每月不少于总批次的25%,对销售不合格煤炭的单位依法进行查处。

4、加强居民生活用煤管理。引导居民改用燃气、电等清洁能源。

5、完成工业炉窑行业提标治理工作。按照《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066-2015)》要求,对全镇耐材行业进行煤改气拆改治理工作,管网覆盖内耐材企业煤气炉一律停产改造,管网外企业2016年6月底前全部改为天然气;对玻璃、卷材、刚玉等行业进行排查治理,2016年11月30日前,按照新标准要求做到达标排放(颗粒物≤30毫克/立方米、二氧化硫≤200毫克/立方米、氮氧化物≤400毫克/立方米),不能达标排放的一律依法停产治理。鼓励工业炉窑燃料改为天然气。

6、强化重点行业环境监管。加强对高架源的监控,2016年8月底前全镇范围水泥行业按照省、郑州市环保部门的要求全部安装自动监控设备,与市环境监控平台联网,纳入在线监管。在线监控重点排污单位在单位大门或其他醒目地方树立环保电子屏,适时公示污染物排放情况,接受公众监督。

7、深化土小企业清理取缔。继续强化土小企业、燃煤小锅炉清理取缔,发现一起,取缔一起;定期对清理取缔情况进行通报。

8、全面淘汰黄标车。继续加大黄标车淘汰力度,已淘汰的车辆就地拆解,严禁转出。

9、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和柴油车污染控制。开展专项检查活动,严厉查处排放不合格、未加装污染控制装置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和柴油车。

10、严格查处违规行驶。加大对工程车、农用车、拖拉机、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摩托车违规行驶行为的查处力度。    

11、强化施工扬尘监管。所有工地按照“ 6个100% ”标准要求整治达标,

12、控制道路交通扬尘污染。全面提高镇村道路清扫、冲洗机械化率,严格控制道路扬尘。

13、加强渣土运输车辆监督管理。加强对渣土运输车的监管,严厉打击无资质、标识不全的运输车辆,杜绝道路遗撒。

14、控制餐饮油烟污染。严格新建饮食服务经营场所的环保审批,居民住宅楼内禁止新建产生油烟的餐饮服务经营场所。

开展现有餐饮服务业油烟治理工作,确保饮食服务经营场所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设施并保持长期稳定运行。集中开展露天烧烤专项整治行动,坚决取缔无油烟净化设施的露天烧烤。

15、加强秸秆及垃圾焚烧监管。积极推广秸秆综合利用和农村新能源利用,禁止农作物秸秆露天焚烧,建立和完善秸秆焚烧责任体系。

16、加强综合治理。禁止焚烧垃圾、树叶等影响大气环境的行为。

17、进一步加强重污染天气应急应对督查。对应急响应期间,未按照通知要求落实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进行责任追究。

四、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对本辖区大气环境质量改善负总责,要建立协调机制,形成有利于推进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的工作格局。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密切协调配合,依法做好各自领域的环境保护工作,形成改善大气环境质量的强大合力。

2、加强督导督查。建立健全和严格落实督导机制,镇政府将成立督导组,对各村环保工作开展督导,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做好工地扬尘、道路扬尘、工业企业等治理工作的监督考核,各村负责本辖区的日常督查。对未按期整改到位或被媒体曝光的,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3、严格责任追究。纪检监察、组织人事部门要加大问责力度,对存在问题逾期未按要求整改到位的,约谈有关单位党政主要责任人及分包领导,并公开曝光和通报批评;经约谈、公开曝光和通报批评后仍未按要求整改到位的,对单位党政主要责任人及分包领导给予停职、免职或责令辞职。

4、加大宣传力度。要把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良性互动的氛围作为根本方法,开设环境保护专栏专题,加强舆论监督,加大曝光力度,表彰先进,督促后进。机关、各村、学校、企事业单位采用丰富多彩、喜闻乐见的方式,积极开展环保宣传,大力营造人人关心、人人支持、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鼓励群众自觉参与到大气污染治理行动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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