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培训制度

索 引 号:750743890/2016-00028主题分类:综合政务/机关事务/本单位机关事务
发布机构:惠济区长兴路街道办事处关 键 词:机关,学习,培训
文    号成文日期:2016-02-23发布日期:2016-02-23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学习培训制度

一、根据街道工作需要,机关要经常性开展思想、政治、组织、纪律、业务技能等方面的学习培训活动,切实增强机关干部的组织纪律观念,提高机关干部的理论和业务素质,

二、机关要每周组织一次集中学习培训活动,培训方式为专家授课讲座、以会代训、经验交流、观摩学习等。

三、参加培训人员必须遵守学习培训纪律,严格请销假制度,保证学习效果。

四、各部门根据本职工作特性,每周确定半天学习时间,学习采取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五、学习培训的情况作为年终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

六、学习培训要有记录,个人心得体会要形成书面材料。

七、上级组织的培训,需报街道主要领导批准后方可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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