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750743890/2016-00021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机关事务/本单位机关事务 | |
| 发布机构:惠济区长兴路街道办事处 | 关 键 词:机关,公文管理 |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6-02-23 | 发布日期:2016-02-23 |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一、收文办理
(一)收文办理流程
收文办理包括公文的签收、登记、拟办、请办、传阅、承办和归档等程序。
1.签收:收到来文,首先确定是否属于本单位收文,然后附加文件处理签并填写完整。
2.登记:将公文标题、密级、发文字号、发文机关、收文日期等内容逐项填写清楚,进行登记。
3.拟办:由党政办负责人根据来文性质、文件内容提出拟办意见。涉及全局性工作、阶段性重要工作等文件报街道主要领导阅示,其它文件按工作分工报送街道相关领导。
4.批办:根据拟办意见分送街道领导阅示,并按领导批示送有关部门阅办。
5.传阅:需要传阅的文件,要按批示意见传阅。传阅中,应先送主要领导和主管领导、分管领导阅。领导同志阅文后要签字。如有阅批意见,要按领导同志的意见,做好补办工作。文件传阅前,要认真登记,阅完后进行检查,随时掌握文件的去向。
6.、承办:承办部门接到需办文件后,要认真及时办理,急件随到随办。需两个以上部门承办的文件,主办部门要主动会同有关部门协商办理,并负责回复办理结果。
7.注结:文件办理完毕,应在公文处理签上注结,注明办理日期和处理结果。
8.归卷:将办理完毕的文件按不同的分类和序号分别归在相应的文件分类盒内,以备查考。
9.清退:接到文件清退通知后,要按规定的清退范围和清退时间进行清退。
10.立卷:把对本单位工作有价值的上级文件、材料收集齐全,按文书立卷有关规定整理成案卷,并填写案卷目录。
11.归档:根据区档案局相关要求做好归档工作。
12.销毁:无存档价值的文件以及其他材料,经鉴定、批准后,可进行销毁。销毁秘密文件,要由专人(两人以上)到指定的造纸厂监销,严禁向废品收购部门或个人出售。
(二)相关要求
1.党政办公室要明确一至两名收文办理工作专职人员。
2.重要文件办理前,党政办公室应先行复制备份。
3.接收公文后,应在当天或第二天将文件送至领导处和承办部门,最迟不得超过两天(特殊情况例外)。
4.如有紧急文件,应立即向有关领导汇报。如领导不在办公室可先电话征求领导意见后通知有关部门提前落实,过后将文件呈送领导阅。
5.外出参加会议带回的文件,原件应及时送交党政办公室处理,不得私自存放。
6.公文传阅要严格履行程序,勤传、勤收、勤催、不拖、不压、不误,做到及时、准确、安全。重要文件不得横传。密级文件不得复印、转阅。
7.文件办理完结后,相关部门应及时主动将文件交还党政办公室归档,不得丢失。
二、发文办理
公文发文办理包括公文拟稿、审核、审签、编号、印制、分发等程序。
(一)发文办理流程
1.拟稿:街道综合性发文由党政办拟稿、校稿。各部门发文,由各部门拟稿、校稿。
2.初审:公文草稿经校核无误后,拟稿部门将公文的电子文档拷贝到党政办公室,由党政办办公室按照公文形式与格式进行初审,排版输出初稿,并附发文稿签,由发文部门填写相关内容。
3.审核:先有主管领导审核,然后交送党政办公室主任审核,加注送签意见。
4.会稿:综合性文件由主管机关的领导会稿,业务性文件有分管领导会稿。
5. 审签:党工委文函,由党工委书记签发;办事处行政文函,由办事处主任签发;纪检文件由纪工委书记签发。党工委、办事处联合下文,办事处主任先审签,党工委书记签发。
6. 编号:由党政办公室对文件编号。文号、发文日期、文件题目、拟稿部门、拟稿人、签发人均须登记齐全。
7. 印制:所有红头文件由党政办公室统一印制。
8. 盖章:发文部门负责人进行登记后,方可盖章。
9. 分发:普发性的文件发至街道领导及各村、社区、部门;非普发性的文件,发至街道相关领导、相关部门。
(二)相关要求
1.党政办公室要明确一至两名发文办理工作专职人员。
2.发文办理工作完结后,党政办公室发文办理人员要将公文稿签、能够反映整个成文过程的原稿以及三份存档文件及时留存,以便存档。

